■辩护
被告人王力军非法经营罪一案,受被告人的委托,并受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指派,由王殿学律师担任本案辩护人。通过查阅案卷、会见当事人、进行充分的调查,经过庭审,辩护人认为:首先,本案被告人无证收购玉米的行为,不符合犯罪行为的特征,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其次,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订)和《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国粮政[2016]207号)的规定,农民等个体进行无证收购玉米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因此,本案被告人应被宣告无罪。(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辩护人提出以上辩护意见的理由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