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引 言

2005年,党中央国务院为了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这些地区的金融服务,缓解“三农”问题,决定在山西、贵州、内蒙古、四川、陕西等省(区)开展设立小额贷款试点工作。当年年底,中国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在山西平遥正式成立。成立伊始,小额贷款公司凭借“小额、分散、灵活、快捷”等优势,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有效地抑制了民间高利贷行为,推动了民间融资健康有序发展,维护了地方经济的平稳发展。但小额贷款公司也有自身的不足,特别是风险高。究其原因:一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大多数信贷业务是银行业认为风险高而不愿接手的贷款业务;二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借款对象存在财务制度和管理体制不健全的问题;三是小额贷款公司自身也存在着资金来源缺乏、管理水平较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问题。在多重因素的影响之下,小额贷款行业在经历了快速扩张阶段后,进入到了调整阶段。(https://www.daowen.com)

2010年10月,印度爆发小额贷款危机。从国内来看,小额贷款公司的萎缩从2014年就已开始。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小额贷款公司每年增加近2000家,2014年起小额贷款公司的增速已经明显放缓,贷款余额不增反减。最新披露的数据也显示,截至2018年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658家,较上年末减少132家;贷款余额10865亿元,较上年减少156亿元。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研究院院长贝多广曾在2016年8月25日举办的中国普惠金融国际论坛上指出:“中国小额贷款公司曾经非常火爆,但是现在至少三分之一已经停业,剩下的也大多惨淡经营。坦率地说,整个中国的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是一个商业模式的失败。”因此,如何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的研究,引导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重构风险控制体系,对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的构建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