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案例结论

三、案例结论

保险从其产生的那一天开始,就是分散风险、组织经济补偿的“利器”,而非兴风作浪、制造风险的“罪魁”,因此保险业回归保障的本源,是“保险业实现价值的根基,是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服务经济社会的根本要求”。如果脱离保险的保障功能而言其他,则会动摇行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在认清保险保障功能的同时,为促进行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合规理性地进行保险资金运用,通过投资业务来驱动和促进承保业务的发展,既是保险公司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上谋求更大发展空间的必要之举,也是让保险能以更加合适的价格服务于广大保险消费者的良策。因此,对保险公司合规理性的投资行为应加以鼓励。

本轮风波对保险行业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原中国保监会被拆并是其一,随之而来的“强监管”是其二。之所以会如此,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对造成本轮风波的原因的考量:问题不仅出在保险公司身上,监管不力、监管缺位和监管越位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如根据《保险法》,国务院保险监管管理机构(原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的条款和费率负有审批之责,但前海人寿高回报率的万能险却巧妙地逃过了法眼,可认定为监管不力。再如恒大人寿“快进快出”的炒作行为,就是监管缺位使然。在社会舆论和相关部门的压力下,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保险资金以财务投资为主,不要以控制为目的,则与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目标相背而驰,此乃监管越位。因此,避免历史重演的根本办法,还是要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

案例思考:

1.保险的本质是什么?具有哪些功能?(https://www.daowen.com)

2.如何理解保险与金融的关系?

3.何谓万能寿险?其基本特征是什么?

4.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有哪些?应遵守哪些原则?

5.保险监管的原因有哪些?目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