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权争夺的五大模式

(二)控制权争夺的五大模式

模式一:管理层收购(MBO)。

公司管理层利用杠杆买断本公司的股权,使公司为管理层私人所有,进而达到控制或重组公司的目的。与一般的企业目的不同,管理层收购除了强调收益权之外,还强调控制权、共享权和剩余价值索偿权,而收购对象既可以是企业整体,也可以是企业的子公司或一个部门。目前国内MBO的融资方式主要有:并购基金,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的融资,银行贷款通过关联企业和信托公司的证券化处理提供融资。

模式二:引入外来资本。

引入外资来竞争控制权有两种方式。最为常见的管理层收购模式是管理层与外资联合,共同实施的管理层收购(IBO)。收购完成后原管理层取得对企业掌控权,外部投资者适时向管理者或其他投资者转让股权而退出该企业。另一种是通过风险投资(VC)或私募股权投资(PE)的方式,用外资直接购买股权,即使管理层没有资金,在外资的帮助下也可以通过买空卖空来实现所需的融资。

模式三:第二大股东“篡权”。(https://www.daowen.com)

在股权分散型企业,通常是前两位大股东通过竞争购入股份,从而取得控制权,例如,景谷林业的第一大股东景谷森达和第二大股东中泰信用担保的股权争夺。景谷森达跳过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是希望夺回控制权。另外,还可以通过在二级市场上的持续买入操作来争夺控制权。

模式四:限制性条款。

限制性条款对控制权的争夺有一定的附加和约束作用。限制性条款包括一票否决权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限制性条款。一票否决权是指在遇到事先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经所有董事同意,只要有一位董事有异议,事项都不可执行。按现行公司法规定,有一些特殊情况可适用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可以就董事资格和投票权的认定等事项设置限制性条款。

模式五:反击性的反收购。

反收购是指变被动为主动,针对恶意收购方发起反收购。其主要目的是通过降低公司自身的优势,或增大对方收购成本等方式阻碍收购。反收购常用的方式有“白衣骑士”和“毒丸计划”。“白衣骑士”是指被收购企业在遭遇恶意并购时,主动寻求第三方以抬高价格来对付恶意并购,迫使恶意收购方与第三方竞价,提高收购方的收购成本。“毒丸计划”又称股权摊薄反并购策略,是一种提高并购成本,迅速降低目标企业的并购吸引力的措施。“毒丸计划”包括大量赎回股票、立即偿还所有贷款,或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签订集体跳槽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