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人寿的“罪”与“罚”
2026年01月15日
(四)前海人寿的“罪”与“罚”
2016年12月5日,中国保监会下发监管函,针对前海人寿万能险业务经营存在问题,并且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决定采用停止其开展万能险新业务的监管措施。随后又派出检查组进驻前海人寿,对该公司的治理规范性、财务真实性、保险产品业务合规性及资金运用合规性进行现场检查。
2017年2月24日,中国保监会下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7〕13号),认定前海人寿主要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材料、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等问题,并对前海人寿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作出了警告、罚款、撤销任职资格及行业禁入等处罚措施,其中,对时任前海人寿董事长的姚振华给予撤销任职资格并禁入保险业10年的处罚。保监会所认定的前海人寿在运用资金上存在的五条违规“罪行”分别为:一是权益类投资资产超过总资产30%的比例后投资了非蓝筹股票;二是办理了T+0结构性存款业务;三是其出资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质不符合监管要求;四是未按规定要求披露基金管理人的资质情况;五是部分项目公司借款时未提供必要的担保。(https://www.daowen.com)
至此,纷纷扰扰的险资举牌与并购事件似乎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