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题】

单位与某公司发生经济纠纷,法院判决将该单位名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该公司,国土部门依据法院向其下达的办理土地权属过户登记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该单位名下的一宗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登记在该公司名下,并向该公司颁发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请问,如不服国土部门为该单位办理土地权属过户登记并颁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的行为,能否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登记行为?法院是否会立案受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