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观念的信息管理创新历程

二、质量观念的信息 管理创新历程

为了保护消费者利益,1968年,日本颁布了《消费者保护基本法》,规定了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以此法为核心,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消费生活产品安全法》《消费者契约法》等260多种。[33]表3.8展示了那个时期日本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

表3.8 日本主要质量监管法律[34](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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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量权益保护政策以立法的形式增强了日本消费者在产品质量方面的自我维权能力,促进了消费者与企业在产品质量交易中的平衡,对企业保障质量的行为形成了巨大的倒逼机制和外部约束。

为了更好地服务消费者,1970年日本成立了国民生活中心,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消费和产品检测信息并处理消费者意见。这一做法带动了随后的市民消费中心、全国消费者团体联络会、日本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诞生[35](表3.9),加强了社会对产品质量的监管,进一步扩大了对生产者的产品质量约束力,促使企业重视和提升产品质量。

表3.9 日本质量监管机构及其职能一览表[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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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日本泡沫经济破灭后遭遇的“创新陷阱”不说,20世纪日本曾一度把追求质量当作一种信仰,制造业借助成功的质量创新管理体系,曾一度享有极高的国际声誉。其质量管理政策涵盖的内容较为广泛,尤其是质量竞争政策、质量权益保护政策、质量信号政策和质量技能人才政策这四个方面的政策绩效比较突出[37](表3.10)。无疑的,日本的这一系列质量救国战略成功推动了日本经济增长驱动力的转型,供给侧改革逐渐深化,优势产品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逐渐转向知识密集型产品和技术密集型产品,大大增强了日本企业在全球产业链上的话语权。这说明,中国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也需要在上述四个政策体系方面下功夫,逐渐形成较为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质量管理政策。

表3.10 日本质量创新相关政策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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