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意现在就提前表明我对美国、英国和德国大学的看法。但行文至此,想必已十分明显的是,我的批评将包括两点,即大学现在尚未触及的事和大学不应涉足的事。我所概述的计划涉及面广且困难重重。成功地执行这一计划需要拥有比现在任何大学都多的人才和资金。此外,这种大学所承担的工作要求有适当的条件:当然要有图书资料和实验室,但还需要安静,尊严,不受琐事干扰的自由,高层次的社交活动和知识交流,充足多样、满足个性的生活。在以下各章我们还有机会提及现在的大学如何煞费苦心地反对这些要求。出于辩论的目的(也仅限于此目的),让我姑且承认大学所做的一切事情本身都是值得做的——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是否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说大学应该去做这些事?是否意味着大学能够做这些事?对这两个问题,我的回答都是否定的。如果大学要承担我所列举的高尚职能,它们应努力做到有效地履行这些职能——努力集聚人才和资金,提供履行职能所必须的设施。我认为大学并没有很好地履行这些职能,它们承担了一些不相干也不值得的义务。如果我不赞成的这些职能确实值得履行,那么社会必须寻找其他途径去履行之。当然,传统的那三四种科类(Faculties)或学科(Subjects)并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随着世界的变化,大学需要新的科类,新的学科也不断出现。但即使在最现代的大学里,扩展就意味着增加教授和学生这一事实也不能作为一个充分的理由:前者难以得到,后者规模的膨胀有可能摧毁大学的组织特性。我认为理由必须从新科类或新学科内在的理智价值方面寻找。实用方面的重要性不足以获得学术上的承认——如果这是所能找到的最佳理由的话,那么它就是排斥不适当学科的极好理由。大学不是垃圾场。忠于职守的大学就不适于做其他工作,因此就有必要进行一次意义深远的教育改造。没有一个国家会以与别国完全相同的方式进行教育改造。事实上在任何一个国家里也没有必要同时完成所有方面的教育改造。即便如此,为使大学最有效地履行其独特职能,大学的改造只有和教育系统的其他部分的改造结合起来,才能取得理想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