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阐述的基本观点,追求科学和学术的工作属于大学。除此以外,还能有什么属于大学?毫无疑问,中等教育技术教育、职业教育不属于大学,普及教育也不属于大学。这些教育当然都很重要,社会当然必须为实施这些教育建立适当的机构,但不能让它们使大学分心。

仅就技术教育、职业教育或普及教育而言,我们不会遇到什么难题。但“中等教育”一词在现实使用中含义模糊、意义多变,因此我必须就它在本书中使用的含义作一解释。在我看来,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区别是未成熟与成熟之间的区别。中等教育需要密切关心学生,关心他所学的教材,甚至关心他的学习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包括他的礼貌、道德和思想。大学不关心如此复杂的事情。大学生必须对自己、对所学学科、对自己的学习方式负责。大学的自由并不意味着教授不关心学生,或学生一开始就应独立地承担一项研究工作。恰恰相反,虽然学生有自由,但他需经历一段艰难的学徒期后才能获得独立地位。同样,中等教育的性质也不必千篇一律。随着青少年的成长,他们的自由和责任也随之增加。接近大学时,中学的特征会以某种方式逐渐消失,结果总会出现一次突变、一次震动、一次危机,正如孩子长大离家时出现的突变一样。避免每一次突变、每一次震动、每一次危机并非教育的事情。相反,孩子长大成人,就要经受勇气的考验。除非他能经受住考验并获得道德和智慧的力量,否则大学不会有位子留给他,因为大学哪怕部分是中学的情况也不存在[10]。

说到专业科类,我认为法律和医学有明确的理由列入其中[11];有教派的宗教不能列入,因为它含有偏见;或许教育在很大程度上也不能列入;商业、新闻、家政“学”或图书馆“学”则当然不能列入,这一点我后面还要详细谈到。诚然,大多数医生和律师不过是有一技之长的人,甚至可以说他们所受的训练主要就是学会做事。我可以进一步指出:一所没有成效的法学院或医学院毫无必要隶属于一所大学,它无权进入大学。如果它是一所独立的职业学校,对社会和对学生都会更好。

我们怎样区别属于大学的专业和不属于大学的职业?标准不难明确。从历史上看,专业指“学问高深的专业”,这是完全正确的。没有学问的专业是不存在的。不含学问的专业——这一说法自相矛盾——只能是各种职业。专业是学术性的,因为它深深扎根于文化和理想主义的土壤。此外,专业的本性来自理智。的确,外科医生用手做手术,内科医生用听诊器,律师则使用文书和会计,但这些只是活动的非本质的属性。这几个专业的实质是运用自由灵活的智力去理解问题——理解历史遗留给我们并因为进化而复杂化的种种疾病的问题和社会生活的问题。除非法学院和医学院生活在理想和研究的氛围里,否则它们就根本算不上大学的学院。

专业还可以通过分析其对待结果的态度进一步加以区分。以医生或律师身份出现的科学家或学者有要实现的目的。实现这些目的附带也能谋生,但至少在理论上(许多世纪以来的实际情况也如此),生计是次要的、附带的,即使它对个人来说极其重要。专业首先具有客观的、理智的和利他的目的。因此一个专业是一种等级、一种地位,虽然事实上它并非完全没有自私的目的,但至少在理想上它献身于实现比较普遍、比较崇高的目标,而不是满足个人的野心。它有一种荣誉准则,有时就像希波克拉底誓言那样给人留下深刻的历史印象。

随着我们讨论的继续深入将逐渐清楚的一点是:与目前的理论和实践相比,我所概述的大学的概念是严谨的。是否我没有看到“训练”的重要性——包括训练学院教师、教育行政人员或公务员候选人?我认为不是。我只是认为真正受过大学教育的人应该思维严密、知识丰富,具有批判精神而不是书呆子,因而这样的人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听任其自行其是。如果要我完全讲真话,我怀疑为了学会行政管理技能而牺牲广博精深的大学教育的那些人,最终会发现自己在学识和职业上处于不利地位。从实际需要的角度说,社会要求其领导者具备的,与其说是现时经过专门培训的能力,不如说是掌握经验、关心问题、灵活解决问题以及善于动员力量的能力。低层次或专门的学校或者特殊的经验本身也能提供技能,如果那是学生所希望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