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我们的讨论是根据这一观点进行的,即:大学本质上是一个做学问的场所,致力于保存知识,增进系统化的知识,培养远高于中等教育水平之上的学生。正如我们已经发现的,这不是当前美国的大学理念,也不是英国人的理念。威尔逊教授认为,“中等教育和大学教育在国民经济中现在具有、将来也永远具有需要履行的明确职能,即去发现并培养那些能够指挥国家之舰航行的最杰出的人才。否认这一职能就等于抑制了有机体的血液流动,注定要导致该有机体的衰竭,然后是过早的死亡。”这一描述在我看来是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从现在和未来的需求角度看也无论如何都是欠缺的。迄今为止,英国的大学和美国的大学一样,履行三种职能:第一部分职能——比美国要次要得多——属于中等教育领域;第二部分职能致力于“服务”,但服务的层次比美国要高得多;第三部分职能致力于真正的大学活动。但我不能像讨论美国大学那样从上述三个方面讨论英国大学,因为尽管很少有人愿意承认,美国的大学相互之间一般都很相似,而英国的大学则属于三种不同的类型。从类型角度去分析英国大学,比从职能角度去分析更为重要。将三种职能依次与三种类型结合起来考虑会容易一些。这种多样性有其优点——对英国人这样一个多少是在黑暗中摸索前进的民族来说,尤其如此。因为人类社会极其复杂,人类的能力和愿望极其多样。致力于高等教育的任何一类大学都不能期望具有全面的代表性和完全的适宜性。因此,差异性就可用来产生某种接近于全面的代表性、接近于完全的适宜性的事物。学生和学者可能发现一个地方比另一个地方拥有更适宜的条件、环境、学风和活动。的确,同样一个学生可能某一个时期在此地比较愉快,另一个时期在彼地比较舒畅。在英国偶然存在的这种变化,对人类精神的复杂多变是有利的。与其由一种大学囊括所有这些差异,还不如由不同的机构来整合相关的差异更合适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