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十一

我已谈到过大学水准的问题,谈到过由于涌入大学的学生人数大幅度增长,加上学生类型日益混杂多样及其他原因,德国大学的水准已经下降。但也不能由此作出错误的推断,认为大学曾经达到过统一的水准。总的来看,与任何机械的方法和任何组织相比,大学的精神是高水准的更有效的保证。虽然德国过去和现在都持有几乎完全一致的大学信念,但它也从未能够维持一种统一的办学水准。在一定范围内——依我所见这一范围比美国通常所说的范围要窄得多——一所大学的学部不同,要求的严格程度也不同;同样在一个学部里,教授与教授之间个人的水平也不完全一样。如果一所大学,一个学部,或一群教授持无动于衷的态度,那么教师也好,政府也好,都难以插手维持标准之事。自尊和传统可以防止可悲的滑坡。然而当一个学生被发现不满足于在一所大学学习时,往往会被推荐到其他大学去学习——“因为在那里你可以得到学位。”提交的论文和被接受的论文必须避免空洞无物。它们也许价值不大甚至毫无价值,但它们决不会涉及“我们的姑娘和她们告诉我们的事情。”然而,即使在德国,也值得想一想是否应推行自愿撰写论文的制度——一篇杰出的、自愿撰写的论文可以使作者获得其他途径无法获得的“优等学业成绩”(“cumlaude”)的优秀称号。战时,并不要求发表成果,最低限度可接受的论文也许的确质量低劣。在医学部,论文现在仅仅是形式上的要求:要不是它会给学部带来收入,它也许会被放弃[27]。在一位医科学生竭尽努力完成必修学业时,怎能要求他在学业负担亦已过重的情况下“发表成果”?历史学、哲学和自然科学的情况更为明确。在上述学科,一名教授往往指定一位研究生承担自己的课题的某部分工作,如此撰写出来的论文的价值引发了学生到底是一名技工还是一名得到充分指导的研究者的问题。在柏林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的水准一向很高,每年通过的博士学位候选人人数很少。不能说所有大学都能做到这一点。

大学的水准还可能受到其他方面的损害。大学培养学者和科学家,他们中自然有多数人希望进入专业领域或商业领域生活。博士学位在理论上是学者的标志;国家考试资格则是从事一项职业的能力的标志。但如今旨在测试个人从事某项职业之能力的国家考试(the Staatsexamen)与旨在测试个人学术水平的博士学位考试(the Doctor Examen)之间的界限,已经多少有些模糊。在医学部,通过前者考试的学生理所当然地也要通过后者考试。这明显背离了合理的理论。因为如果两者是等同的,一种考试就足够了。不能否认的是,在实践中,德国大学教授常常搞不清自己对学科应负的责任与考试要求之间的区别。在19世纪初,学科处于支配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国家对训练有素的公务人员之需要的出现,国家考试的相对重要性日益明显。即使在战前,真正以科学和学术为首重的博士学位就已显得逊色。自大战以来,则经济因素进一步加强了国家考试的重要性。斯普拉格尔在1912年断言,国家之所以容忍和鼓励研究活动,是因为没有研究活动就没有实际的进步。十年之后,贝克尔从另一方面强调了与之相反的论点[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