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希栋别名及其相关文献记载
据《金塘志》记载:“杨希栋(1849—1924),小名阿堂,沥港大鹏人。杨氏10余岁随父在家乡撑船度日。”该书记载杨希栋的小名为“阿堂”。同时,在《金塘志》的人物索引中,有“杨希栋(世棠)”条目,说明杨希栋又名“杨世棠”,阿堂为当地乡人之俗称。
杨世棠,当地也有记载为“小名世堂”,太平山灯塔文化展示厅有《杨家父子与太平山灯塔》介绍:“大鹏山士绅杨希栋,小名世堂,时在南北号木船任出海(业务)。所谓南北号木船,即由福建装运木材驶往上海、青岛等处销售之帆船。”
关于杨世堂、杨世棠别名的记述,见诸20世纪的各类早期文献。
1933年5月8日的《申报》刊登大鹏山裂表嘴灯塔广告,其云:“窃定海岛屿林立,航行险阻,杨公世堂前造灯楼一座,航商德之。”文中的“杨公世堂”即杨希栋。
查阅《申报》,还发现署名“杨恕堂”的一则声明,也与裂表嘴大鹏山灯塔的修建有关。“杨恕堂”与“杨世棠”,按舟山方言读,发音非常接近。根据灯塔广告内容看,杨恕堂可能就是杨世棠。这则《裂表嘴灯亮声明》广告于1910年10月13日至15日连续三天刊登于《申报》,内容如下:
启者:裂表嘴于光绪三十年冬建设灯塔,只燃白亮且未尽美。兹特八月间良工精修,加灯添油,顿见白亮,对照大北兼西向格外光明。又新燃红绿灯各一盏,红亮系对西北向干峙山直开,绿亮系对大北兼东向大髻果西嘴,庶俾红船避险辨歧,永资保卫,恐未周知,耑此声明。经理杨恕堂启。
这则《裂表嘴灯亮声明》署名“杨恕堂”,是作为灯塔修造经理人(当事人)发布,是极具文献价值的原始材料。它反映了裂表嘴灯塔的初创历史,一是光绪三十年(1904)冬第一次建塔,二是1910年8月重修灯塔,于当年10月告竣。这两个时间,足以纠正以往地方文献对大鹏山灯塔建塔时间的错误记载。如,民国《定海县志》记载:“金塘沥表觜灯塔,清光绪二十八年,商人杨希栋等募建”,“沥表觜”即“裂表嘴”。光绪二十八年(1902),可能是杨希栋开始筹资募建时间,而实际建造时间应为光绪三十年冬。关于第二次修塔的时间,《金塘志》记载:1912年“邑人筹资重修裂(冽)表嘴(太平山灯塔)”,根据《裂表嘴灯亮声明》,这一重修应该是在1910年完成的。
《申报》上还有两则关于“杨世棠”与灯塔的新闻,也颇有史料价值,足以说明杨希栋对灯塔事业的执着精神。
其一是1919年4月8日的《道署批示照录》:“沪海道尹公署昨批,杨世棠呈为灯塔捐款久被把持,请求给示保护,仍归商会经收,以期整顿而维公益由云,呈粘均悉,候令宝山县知事转函吴淞商会查案经收,以重公款,并晓谕各船商查照。此批粘存。”
另一则新闻是刊登于1920年9月6日《申报》之《公布栏》文:“(沪海道尹公署)又批宝山县公民杨世棠,呈为设立灯塔事务所,拟即自行收捐,恳赐行县函知商会,并出示布告由。据呈已悉。查此项灯塔捐拟自行抽收,有无窒碍,仰候训令,宝山县知事转函吴淞商会查核妥议,呈候核夺。此批。”
读这两条新闻,可知当时的杨希栋旅居上海宝山县的吴淞,这位年过七旬的老人,作为船商代表一直在为沥港裂表嘴灯塔的日常维护维修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经费可能为吴淞商会所控制,因此杨希栋上书宝山县的上级行政机关“沪海道尹公署”,谋求自行设立灯塔事务所,为灯塔募集资金。由此可见杨希栋一生情系灯塔,呕心沥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