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要“取于民有制”

四、税收要“取于民有制”

就税制而言,孟子主张“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11],希望在农村实行九分抽一税制,在都市自行交纳十分抽一的赋税。孟子提倡什一税率,所以“什一而税”成为之后两千多年来儒家经常宣扬的税收信条。孟子为什么主张“什一而税”呢?“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12]孟子认为:生活中,有固定产业的人就会重礼遵道,没有固定产业、生活无着落的人,就会不顾礼义廉耻。如果不讲礼义廉耻,就会违礼犯法、为非作歹,无恶不作。等到他们陷入犯罪的泥坑,然后便用刑罚处置他们,这就像是布下罗网陷害百姓。哪有仁人做了君主却干陷害百姓的事的呢?所以贤明的君主必定要恭敬、节俭,以礼对待臣民,向百姓征收赋税要有一定的制度。国君作为百姓的父母官,不能让百姓一年到头劳累不堪,结果还不能养活父母儿女,使得老人孩子四处流亡,死在沟壑。孟子强调要确保百姓“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13],一是要薄赋税,确保老百姓衣食无忧;二是税敛要有明确的制度,减少征收过程中随意性,确保百姓盈有余,保护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目的是为了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繁荣富强。

孟子所说“取于民有制”,就是主张取民应有明确的制度。“治地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贡。贡者,挍数岁之中以为常。乐岁,粒米狼戾,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凶年,粪其田而不足,则必取盈焉。”[14]孟子赞同在农业税上采取“助”的单一形式,更不赞成根据几年的收成确定一个平均的定额再征税,因为这样贡税的税率固定,就不可能根据年成好坏有灵活性,年成好,粮食丰收,多征收一点,农民纳得出,也不算苛;遇上凶年,农民收成不好,连耕种粪肥之用都不足,若交税时仍要按定额交足,农民就无法负担。孟子在税率方面是主张有灵活性和伸缩性的。孟子主张实行“助”法,就是因为“助”只是使农民付出一定劳动,不会由于年成不好而使负担增加。在税率方面,孟子也不是主张无限的少。“白圭曰:‘吾欲二十而取一,何如?’孟子曰:‘子之道,貉道也。万室之国,一人陶,则可乎?’曰:‘不可,器用不足也。’曰:‘夫貉,五谷不生,惟黍生之。无城郭、宫室、宗庙、祭祀之礼,无诸侯币帛饔飨,无百官有司,故二十取一而足也。今居中国,去人伦,无君子,如之何其可也?陶以寡,且不可以为国,况无君子乎?欲轻之于尧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于尧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15]由此可以看出孟子并不主张过轻的赋税,因为过轻的赋税使国家财政收入太少,无法保证国家的正常稳定发展所需。他认为北方貉族人所居之地,气候寒冷不生五谷,只好种早熟的黍,人口少,文化落后,国家财政支出也少,所以征税采取二十分之一的税率就可以了。在中原大部分地区,文化发达,国家机构完善,社会发展费用庞大,征税太少,国家财政窘迫,就会入不敷出,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所以他既反对重税,也反对不能满足封建国家正常支出的轻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