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肯定社会分工
孟子强调百工各司其事,承认“劳心”、“劳力”的社会分工。孟子的社会分工理论,缘于他对战国时期农家学派代表许行绝对“自给自足”思想的批判。许行囿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意识,主张“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认为贤明的君主应当与老百姓一道种庄稼,要自己动手做饭吃。也就是希望所有人依靠自己身体力行,满足自己的需要。反之,如果一个国家的君主,自己不种田,“厉民以自养”而“仓廪府库”就不是贤君。许行和他的弟子“皆衣褐,捆屦,织席以为食”,都从事农业生产,自食其力,一些生活用品也都是用自己种的粮食交换而来。孟子驳曰:“以粟易械器者,不为厉陶冶;陶冶亦以其械器易粟者,岂为厉农夫哉?且许子何不为陶冶,舍皆取诸其宫中用之?何为纷纷然与百工交易?”许行既然主张大家都应该种田,自食其力,反对社会分工,那么为什么还要拿粮食去交换犁耙锄头和锅碗呢?为什么不一边种田一边打铁、烧窑呢?为什么不生产出自己需要的所有东西呢?为什么还要和各种工匠交换物品做买卖呢?陈相辩称:“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孟子进一步驳曰:“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即打铁烧窑这些事尚且不能和种田的事情同时兼顾,而治理天下却能与种田同时兼顾?何况“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之路也”。若如许行所言,将会使天下人越来越贫困。孟子认为,社会分工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不实行社会分工,自己需要的每件东西都要自己制作,就会使天下人疲于奔命。孟子还指出,百工各司其事从唐尧时代就开始了。“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虽欲耕,得乎?”“尧舜之治天下,岂无所用其心哉?亦不用于耕耳。”也就是说“圣人”不是不“欲”耕,也不是鄙视“耕”者,而是有比耕地更重要的工作需要他们去做,如治理江河。而治理江河有许多技术上难题需要攻克,还要协调各部落统一行动等,这些皆是“劳心者”产生的客观前提,故孟子认为“劳心”、“劳力”的社会分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劳心者和劳力者都是社会有机整体中不可或缺的成员,他们都具有“劳”的特性,他们之间只是劳心与劳力的区别,或者说只是劳动分工不同而已。孟子的“劳心”、“劳力”的社会分工思想,符合人类社会的进化论,也说明孟子认识到社会历史发展规律,顺应历史发展潮流,揭示了符合客观实际的社会分工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