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情感导向,坚守人民立场,提升人民美好生活“含心量”
人民满意是改革的衡量标准。遵循情感导向,就是要认识到群众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尊重群众不仅要尊重他们的智慧和劳动,更要尊重他们的情感和接受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
为人民而改革,是我们改革的价值尺度,也是最根本、最核心的价值取向。我们党一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坚持人民群众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努力使改革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拥护。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人民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只有充分尊重人民意愿,形成广泛共识,人民才会积极支持改革、踊跃投身改革”[4]。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满足群众需求作为“第一任务”,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坚持把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统一起来,从重数量到重质量,从重增长到重共享,通过改善民生提升人民幸福指数,让人民群众更加安心、舒心、放心。
必须以大众视角、百姓情怀,深入研究不同群体的需求,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彻底性,产生认同、引起共鸣,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群众获得首先应让群众知晓,必须加大改革的宣传力度,给人民群众以改革知情权,“涉及人民利益的事,必须让人民广泛商量”;让群众参与,注重民主、尊重民意、保障民权,变凡事“为民做主”为“让民做主”,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必须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接“地气”明晰下情,跟上群众需求,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蛮干、不瞎干,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把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同人民一道把改革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