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洁党性修养,守好平常心
“要对升迁问题怀平常心。”[6]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应像古人管子所说的那样,“不为不可成,不求不可得,不处不可久,不行不可复”。以平常的心态对待个人名利及职务升迁,是一种党性修养,是一种境界,也是成熟人格和官品的体现。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所谓平常心态,就是顺其自然、平和对待周围发生的涉及自己的人和事。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平常心的实质是坦然面对个人进退得失,不计较、不攀比,站得高一些,想得远一些,心胸开阔一些,淡泊超脱一些,自觉做到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经受住名誉和地位的考验。
从政生涯,是把升职作为最高目标,还是把做事、做人作为基本追求?习近平总书记认为“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实际上是一个人生坐标怎么定的问题”。2000年接受《中华儿女》杂志采访时,他讲道:“在从政之前,我曾冷静地考虑过这个问题。因为我认为在第一步跨入政界之前,首先要在思想上弄清楚两个问题,这就是你要走的是什么路?你所追求、需求的是什么?”他当时对自己定了这么几条:一是要立志当“公仆”,做大事。熊掌和鱼不可兼得,从政就不要想发财。二是在从政的整个过程之中,不要把个人的发展、升迁作为志在必得的东西。因为这是不可能的,没有这种公式,没有这种规律。三是要有不怕艰难险阻、持之以恒干工作的准备。
“正如孙中山讲的,要立志做大事,不要做大官。”[7]要从政,就是一种事业的追求,就得舍弃个人的私利,不能什么好处都想。一个人也许一辈子成就不了什么大的事业,但最起码他是两袖清风,一身正气。
“升迁并不是因为你这个人有多大本事,或者你这个人有多大背景,就可以必得的。”“本事也罢,或者是强烈的责任心、非凡的智慧也罢,它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而且它还要和当时的天时、地利、人和条件相配合,看哪一个起主要的作用,哪一个起配合作用。这些都不是一种定数,不是用数字可能推算出来的。”“只有你将机遇和成功的要素集于一身的时候,你的追求才有可能实现,这是很难的。如果你主动去追求,终生不得志,将会很失望、很痛苦的!”
在习近平看来,从政是一条风险很大、自主性不是很强的路。尤其是受了挫折以后,一些人极容易产生自怨自艾的想法:我为谁啊,我这么干还要受到这么多的冷遇,这么多的不理解,何必呢!成功的规律就是一以贯之地干下去。既然走上这条路,那你不论遇到多少艰难险阻,都要像当过河卒子那样,拼命向前。“我的从政道路中也有坎坷、艰辛、考验和挑战,没有这些是不可能的。”
心无百姓莫为“官”。当官,当共产党的“官”,只有一个宗旨,就是造福于民。这是共产党的“官”与旧社会的官的本质区别。习近平总书记曾讲,百姓谁不爱好官。老百姓心中的好官,就是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在福建工作时,他特别指出,“切不可忘记了政府前面的‘人民’二字”。领导干部要真正在思想上解决“入党为什么,当‘官’做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不求“官”有多大,但求无愧于民。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
在浙江工作时,他强调,共产党人的政绩,就是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事,就是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领导干部对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要想得透、看得淡,自觉打掉心里的小算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修养,反复强调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勤勤恳恳做事,书写新时代共产党人的无悔人生。
河南省内乡县衙大堂正门有副楹联,写的是“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别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党员干部应时刻牢记“自己也是百姓”,也是普通群众中的一员,任何时候都别把自己太当回事,别摆官架子、摆谱,讲规格讲排场,吆五喝六,别总喜欢前呼后拥,生怕被忽略被遗忘。应明白人生不如意事常十之八九的道理,讲奉献、讲境界,找准自身定位,树立崇高的事业追求,在个人荣辱得失面前保持淡定,甘于清贫、甘当绿叶,心无旁骛努力工作,为党和人民做事。
不可否认的是,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意识、特权思想,当前仍在影响着一些领导干部。这表现为:把“做官”看成是人生的最高价值追求,同时又用“做官”来衡量人生价值,有的把为党工作当作升官晋级的筹码,把为民做事当作向组织讨价还价的资本,一旦目标没实现就心理不平衡,沉湎于自怨自艾、自暴自弃的心境不能自拔;不能正确评价自己,把自己看得太大,对自己期望太高,有的甚至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凌驾于党的事业之上。其实质是党性不纯、从政观念不正,是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出了问题。
在“特殊党员”“特殊干部”的心理支配下,作为法规制度的制定者、发布者和监督者,一些领导干部制度意识淡薄,执行制度不力,甚至公然抵制制度、违法乱纪。有的认为自己制定制度是为了专门管别人,把自己置于制度之上、制度之外,因而成了制度的“超脱者”甚至是“凌驾者”“破坏者”。有的将制度当成自己手中的工具,像“手电筒”一样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像“钳子”一样只修理别人,不端正自己。有的把制度当“面团”,随意“揉捏”;把制度当“儿戏”,想执行就执行,不想执行就不执行。更有甚者,则是极少数领导干部挟权力以自重,使得手中的权力成为脱缰野马,最终是自己威信丧失,带坏了班子、带乱了队伍、搞砸了工作,不仅贻误了党和人民的事业,极大地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也害了自己的前程,害了自己的家人。
常言道: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近年来查处的各级干部违规违纪问题,鲜明印证了一个道理:在刚性的制度面前,保持平常心,增强对制度的敬畏,不但是国之所望、党之所责、民之所盼,也是领导干部自我警戒、自我保护的切实需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员干部应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应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
法规制度作为党和国家意志的体现,一经形成和实施,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群众,都必须自觉遵从,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制度之上,更不能游离于制度之外。维护制度的权威,就是在维护公权力的权威;对制度的敬畏,就是尊重人民意志,也是确保公权力的良好运行。
党员干部平时接触的人层次高一些,承担的事敏感一些,受到社会重视程度也显一些。对此,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认识到这些都是由岗位特殊性带来的,必须坚决消除“特殊党员”“特殊领导干部”意识。自觉破除权高于法、情大于法思想,让党纪国法真正成为“紧箍咒”。不管资历有多深、职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也不管有多大贡献、多大光环,都必须在制度的规范内行动。
应把敬重制度当成一种认识态度和价值追求,把畏惧制度看成一种界限、一种规范,从内心深处真心诚意敬畏制度。要做到像执行命令一样执行制度、像维护形象一样维护制度。唯有如此,各项规章制度才能从墙上“走”下来,从纸上“站”起来,发挥应有作用。
应形成循法规执政、按制度办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领导干部要把法规制度作为行为准绳和依据,沉下心学深、学通法规制度,在讲话时、材料中、会议上对其他党员干部提出的希望和要求,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而且要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措施更实、行动更好。通过自己持续的努力,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实践制度的公平性和民主性,做到各项事业靠制度引领、靠制度规范、靠制度约束、靠制度作为。
应自觉维护制度、带头执行制度,将维护制度的公信力和约束力视作自己的工作职责和重要使命。应把维护制度看作政绩的重要组成部分,时时提醒自己:决不能以领导者的身份“游离”在法规制度之外,决不能以批示、指示、默许、暗示等方式“超越”法规制度,决不能以各种理由“架空”法规制度。自觉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政绩考核范围,认真对照检查;把自觉按制度履职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事业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应以对得起组织、对得起人民、对得起历史的态度,将维护制度、廉洁自律与维护稳定、推进发展放在对等位置,决不能以违反制度为代价换取一时稳定和暂时发展。
应把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作为一项基本职责认真履行,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制度的建立不是心血来潮的产物,制度的执行更是极其严肃的事情。党员干部决不能满足于把制度写在纸上、念在会上、挂在墙上,应强化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树立执行制度敢于碰硬、勇于较真的思想观念,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打破制度执行当中的“潜规则”现象,不搞“法外开恩”,没有“下不为例”,充分发挥制度的威慑力,使制度成为有牙齿的“真老虎”,让那些视制度为儿戏、不按制度办事,甚至破坏制度、与制度对着干的人,在制度的“南墙”上撞出疙瘩,甚至头破血流,让在制度面前肆意妄为者付出实实在在的代价。
练就一颗“平常心”决非“一日之功”。党员干部努力清除“思想灰尘”、纯洁党性修养,方能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思想纯正,方能以身正求公正,以公正换人心,始终做到不为权势而丧志,不为钱财而动心,不为酒色而忘形。严于律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不碰政策红线、坚守廉洁底线,持进取心做事、用平常心做人,为人民群众想多一些、看问题远一些、工作积极一些,才能突破名利的羁绊,不为之所累,更不被它所害,才能满怀激情、心无杂念地投身到为党、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去,奋力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