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法、守法、用法中锻造法治思维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是社会风气的风向标,是群众学习的榜样。党员干部能否树立法治意识,维护法律权威,自觉做依法办事的“忠实践行者”,做学法用法守法的模范“带头人”,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实施。
当下,在一些党员干部中还存在这样的认识:法治思维的提升主要由国家和社会在推动,个人在工作、生活中只要不越轨、不出格,遵照执行就好,不需要太多的主动作为。其实,法治思维的形成不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的事情,必须依靠党员干部由内而外地自觉培养;法治思维的提升更不是一天两天的简单事情,必须持之以恒,主动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培养成良好习惯,变成自发的工作需求和精神追求。为此,党员干部必须用“防线”意识时常警醒自己,坚守法律“底线”,远离法律“高压线”,既守国法又遵党纪“双红线”。
底线思维要求内心上真信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党员干部唯有崇敬法律,做到情感上尊重认同,才能把法治精神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坚定信法,必须坚持把崇法尚法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品质修养和生活态度,融进血液灵魂,贯穿生命始终;必须坚守法律这一现代社会最底线的行为准则,牢牢地把法的威仪、理念、规条刻在心灵最深处,做到情感上尊重认同。
高压线思维要求行为上真守法。“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冲动,人们行使权力遇到界限才会休止。”党员干部应深刻认识到法是行权履责的“指南针”,严守权力边界,正确处理好利与法、情与法的关系;法是增强自身免疫力的“防火墙”,切忌把公权异化为私权。必须时刻以法为绳,事事据法而为,绝不触碰法律“高压线”,有效预防手中权力的任性与出轨,始终做到为民用权、秉公用权。
红线思维要求工作上真用法。法律不是点缀,更不是累赘,而是有效决策、正确决策的基本保障。党员干部应养成办事依法、令出合法、行必守法意识,作决策、出主意、拿方案,都要有法可依、有据可查,防止所作决策与法规制度相悖,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