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讲公平、要水平、莫“摆平”中落实法治思维

四、在讲公平、要水平、莫“摆平”中落实法治思维

党员干部锻造法治思维,绕不开的思想问题还包括:如何端正评价导向,如何正确识别能力本领。

当前,我国社会处在改革攻坚期、发展机遇期、社会风险期“三期叠加”阶段,发展任务繁重,矛盾聚集繁多。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有的喜欢找“偏方”、走“捷径”,把土方法、土政策当作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有的对敏感棘手问题只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味退让。在此过程中,能“摆平”工作中一些棘手问题的干部,常常被看作“能人”,甚至一些领导也认为“摆平就是水平”。

彭真同志曾经说过“领导,就要按照法律来领导。如果不学法、不懂法,怎么能领导?!”为此,党员干部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辩证看待“摆平”问题。

依法办事是能力的根本检验。把问题“摆平”,固然需要别出心裁的手段和办法。然而,实际工作中,一些人的“摆平”法则是能拖则拖,让矛盾钝化;连哄带骗,开空头支票;金弹攻略,花钱买稳定;更有甚者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废法,压制问题,隐藏矛盾……这样的“摆平”,与依法治国的理念背道而驰,不仅不是“真功夫”,反而是彻底的“假把式”。

公平解决问题才是真水平。近年来,一系列社会突发事件显示:“摆平”虽然表面一时风平浪静,底下却暗潮汹涌;看似解决问题,实则埋下“地雷”;往往导致一些不该激化的矛盾激化,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这就说明,“摆平”的结果往往不公平,“摆平”的办法不是真有水平。

正确处理“摆平”与水平的关系。党员干部切实提高依法办事的实际能力,需要始终坚持“三严三实”,严格落实依法治国要求,经常运用法治聚焦实际工作,及时纠正不法思想。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