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植根于中国人民在实践中形成的自觉追求,是具有深层次价值自信的“中国主张”
人类命运共同体,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顾名思义,就是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前途命运都紧紧联系在一起,应该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努力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这个星球建成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把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1]。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仅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悠久的文明底蕴以及丰富的现实内涵,而且还是当前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形成的自觉的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具有深层次的价值自信。
从“两岸同胞同属中华民族,是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到“国与国的命运共同体”,再到“区域内命运共同体”,进入新世纪以来“命运共同体”这一中国主张日益丰富、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的高度,以大国领袖的责任担当,正确把握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深入思考关乎人类前途命运的重大课题,高瞻远瞩地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论述,为人类社会实现共同发展、持续繁荣、长治久安绘制了蓝图,体现了中国致力于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的崇高目标,体现了中国将自身发展与世界发展相统一的全球视野、世界胸怀和大国担当。
2013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演讲,首次在国际场合向世界提出“命运共同体”这一概念。此后,他在一系列重要外交场合进行重要阐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和热烈响应,产生了日益广泛而深远的国际影响。2017年2月10日,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五届会议协商一致通过“非洲发展新伙伴关系的社会层面”决议,写入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首次被写入联合国决议。一个月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载入安理会决议;随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和两份联合国安全决议都写入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理念。这些行动鲜明凸显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价值和强大的国际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