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思路

(一)研究思路

家庭权保障的议题主要基于社会普遍程度及现有理论不足而产生,针对家庭权的世界共识与中国的特殊性进行分析。论文首先就家庭权进行界定,以厘清家庭权的前世今生,并对家庭权做进一步的认识。尤其通过对家庭结构的内在分析得到古代家长制呈现家庭权力形态,而现代家庭内部呈现人人平等关系,呈现家庭权利形态的结论。接着对宪法确立家庭权的理由进行阐释,本文认为主要有三方面理由,“人性尊严”的人权保障、家庭功能的维护、民主政治缔造的需要。然后针对我国家庭权受国家保障的内容进行系统梳理与归纳,构建家庭权的权利体系。文章对家庭权按照基本利益进行类型化和体系化,形成家庭自由权、家庭人格权、家庭身份权、家庭经济权、家庭成员权,再以此为基础分析家庭权的国家保障义务。本文分析国家保障义务对德国“社会国”理论有所阐述和借鉴,但主要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原则予以分析,通过分析社会主义的国家任务、社会本位及以人为本,得出国家保障义务的三个层次,主要有国家尊重义务、国家给付义务及国家保护义务。最后针对国家保障义务建立起家庭权的国家保障义务体系,针对家庭权保障制度的不足进行完善。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家庭权在防御性、受益性及客观秩序性功能方面都存在不足,需要相应的补足,其中最主要是在立法上赋予家庭的法律主体地位。通过确立家庭的主体地位,增强家庭在社会中的地位,从而赋予家庭权更强的防御性、受益性及客观秩序性功能。(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