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科夫三大教学原则
赞科夫的“三大教学原则”(高难度、高速度和理论知识起主导作用的原则),当年在苏联教育界就引起过激烈的争论。赞科夫的著作介绍到我国后,人们也开始以不同的看法来评论这些原则。读了国内有关的文章,颇受教益。如果赞科夫的教学原则或者毫无道理,或者人们很容易接受,那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然而一部科学史告诉我们,任何对于传统观念实行突破的新思想,当它刚出现的时候,是很少没有争议的。我认为,在我们评价赞科夫的教学原则时,应当把它们提出的背景、整个指导思想、作者的本意及其实践结果都加以实事求是的考察。
1964年,赞科夫宣布他的新体系时,就命名为“小学实验教学论体系”。在1975年写的总结性专著《教学与发展》里,第三章的标题就是《实验教学论体系的原则》,而不是一般教学论的原则。赞科夫明确地说:“我们的小学教学实验体系的教学论原则,就其形成的经过和所属的领域来说,都不同于一般教学论著作中所提到的原则(直观性原则、自觉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巩固性原则等等):我们的原则既不取代它们,也不与它们相提并论。根据我们的研究工作的结构,教学论原则是在就一个班的实际教学进行实验的过程中诞生和形成的。一般教学论著作中所提到的教学原则,在很大程度上是借鉴于过去的进步教育学,同时结合苏联学校的任务对它进行了批判的改造和补充。我们实验体系的原则来源于它的指导思想,这就是要达到尽可能高的教学效果以促进学生的一般发展。在这个方面也截然不同于一般的教学论原则,一般教学论原则所要求的是在掌握知识方面取得成功的结果。但是,不应当把我们的原则理解为似乎背离了高质量地掌握知识和技巧这一任务。正如实验研究的大量的、多方面的事实材料所证明的那样,学生在一般发展上的成绩,乃是自觉而牢固地掌握知识和技巧的可靠基础。”(《教学与发展》,第41—42页)
在这里,赞科夫交待得很清楚了:他的指导思想跟一般教学论的指导思想不同,来源不同,因此也就不会有相同的教学原则。苏联在1964年10月至1966年2月的那场讨论,实质上就是要把赞科夫的实验教学原则纳入传统教学原则的体系,使之就范。1966年2月号《初等学校》杂志编辑部文章《列·符·赞科夫‘新教学论体系’讨论总结》里说:“但是,在这里,赞科夫并不单单是以一个实验者的身份,来寻求某些教育学问题的解答,以便对现行的教学和教育体系做出改善,而是以一个依靠自己的力量和他的实验室的力量创建一个新的、前所未见的、完整的教学论体系的创造者的身份出现的,在他看来,这个教学论体系将根本地改变全部小学教学的教学论和教学法。”(俄文版,第66页,着重点是引用者加的。)意思很清楚:“对现行的教学和教育体系做出改善”是可以的,而创造一个新体系是不允许的!但赞科夫没有让步,他在同期杂志上写了答辩文章《我们的意见分析》,坚持原来的立场。
我们认为,凯洛夫教育学中的教学论,是以传授知识、技能、技巧为指导思想的,于是总结出一套传授知识、技能和技巧的教学原则。赞科夫的指导思想是以“尽可能大的教学效果来促进学生的一般发展”,必然会形成一套发展性教学的原则。因此,如果我们只抽出譬如“高难度”原则跟“量力性原则”相比较,而不顾两种体系作为基本出发点的指导思想,那是说不清楚的,对于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也是无所助益的。例如,在苏联(后来在我国),有些人提出:“高难度,是不是越难越好?掌握‘分寸’,怎么掌握才恰当?如果高难度加上掌握分寸,不就等于量力性原则了吗!”不过,人们也可以反问:“量力性原则,怎么‘量’呢?学生的‘力’究竟有多大呢?如果承认儿童还有很大的认识潜力,不是应当提高教学的难度吗?”我认为,我们应当不停留在字眼儿上打笔墨官司,而要探讨两种教学论思想的实质。当然,字眼儿(概括)也是重要的,这一点将在后面分别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