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理论知识起主导作用”的原则
什么是“理论知识”?赞科夫在《和教师的谈话》里写了这样的对话:
“在小学教学里,是否谈得上理论知识呢?这一类知识,据我看来,只有在小学以后的各阶段才可能教给学生。”
“‘理论’这个词有许多不同的含义。一般来说,‘理论’这个概念是区别于实践而言的。从这个含义出发,我们所说的理论知识,是相对那些直接反映在技巧中的知识而言的。例如,一个学生可能知道怎样进行几个数的进位加法,即知道怎么做,但是并不知道这种运算的规律——如加法的交换律和其他几个规律。如果学生掌握了这后一类知识,那就是掌握了理论知识。”(第199页)“在旧教学大纲里,理论知识非常贫乏,而且教的太迟。”(第199页)
赞科夫的意思很清楚:不要只给学生教那些“直接反映在技巧中的知识”,而不教规律性的知识。那样教的结果是学生只会做加法而不懂交换律,即不能举一反三、闻一知十。这一点对于我们的教学改革是很有启发意义的。近年来,有些学生为了应付考试,大量地搜集、演算复习题,陷身于“题海”之中,认为只要会做题,就是知识。其实,对这些题中所包含的规律性知识(定义、概念、法则、公式等),在他们头脑中并没有一个简约而严整的体系。所以,学生备考时是拼时间、拼力气,考试后所有的东西都从脑子里挥发掉了。赞科夫说:“理论知识是掌握自觉而牢固的技巧的基础。因此,掌握理论知识不仅不妨碍技巧的形成,而且恰恰相反,乃是形成技巧的重要条件。”(第200页)这个提法还是比较辩证的。
赞科夫对传统的“量力性原则”(即可接受性原则,下同)做了重要的发展。第一,他不同意在小学教学中“摆在第一位的还是直观感性的表象、初步的概括和简单的联系。凡是超出平常所理解的学龄初期儿童的可能性范围的教材,都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这样,归根到底,就使得小学教学的传统教学法显然大大落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教学与发展》,第59页)赞科夫认为,根据心理学的研究,“在抽象和概括方面的进步,首先是小学学生思维的特点”。(第59页)这就是说,在小学生身上是可以培养抽象、概括能力的。“不能不强调指出,把思维分为经验思维和理论思维,把它们当作两种独立的认识形式,这种分法本身就是极其错误的,这些认识形式不是简单地相互对立,而是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各种思维形式的发展和相互联系,向客观真理的运动过程,在辩证逻辑中是经常被强调的。”(第53页)赞科夫认为片面地“把教学内容仅仅局限于经验知识,或者仅仅局限于理论知识”(第54页),都是错误的。“科学认识需要抽象。但是抽象不是什么独立自在的东西。由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结果而重建了整体,但这已经不是最初被认识的那种整体,而是借助抽象而认识了它的实质及其所特有的本质联系和关系的整体。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却恢复了被研究的客体的‘直接生命力’。”(第55页)这些论述表明了赞科夫的新的教学论观点,克服了人们过去对量力性原则的形而上学的理解。胡克英同志在《教学论若干问题浅议》[5]一文里,举了我国一年级儿童进行抽象和概括的实例,指出:“儿童最感兴趣的正是独立开展抽象思维过程本身,……如果认为儿童只对感性活动感兴趣,是不符合实际的,这样会束缚儿童智力的发展。”我认为这种提法是中肯的。
第二,赞科夫的一个很深刻的观点,就是认为过去所说的“儿童年龄特征”并不是凝固不变的、不可移易的。他说:“在可接受性原则中,仅仅反映了讲授和学生年龄的特征之间的联系的一个方面,即讲授应当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当然,在教学结构中,应当依靠那些说明一定年龄期的特点的科学资料。但是,如果把年龄特征看作是某种外加于教师的东西,看作是只应去适应的标准,那就是错误的。固然,儿童的发展是有一般规律的。但是这些规律的具体表现,则随着教学结构的不同发生变化。……对于学生的年龄特征,应当弄清楚它们对于教学过程的结构的依从性。”(《教学与发展》,第59—60页)这段话很重要,它充分体现了赞科夫教学思想的积极的进取精神。他在承认儿童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前提下,认为教学改革可以影响儿童年龄特征的具体表现,从而打破了年龄分期理论对改进教学的死板束缚。提倡早期教育和英才教育,加速培养青少年中出类拔萃的人才,是世界许多国家早就重视的。而象我国的科大少年班、上海的一个少年班,为什么不可试验呢?按照赞科夫的观点,年龄特征固然对儿童的学习可能性有所制约,但是教学的结构也可以对年龄特征起到反作用。维果茨基说:“教育学不应当以儿童发展的昨天,而应当以儿童发展的明天作为方向。”这一名言在赞科夫的教学思想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
赞科夫在这些教学原则中所阐发的思想,已逐步被苏联近十年来的一些教育学著作所吸收。例如,И·Ф·哈尔拉莫夫在1979年出版的《教育学》一书中,提出了下列“基本的教学原则”:(1)教学应当是直观的;(2)教学应当是自觉的和积极的;(3)教学应当是系统的和循序的;(4)教学应当是可接受的;(5)教学应当是巩固的(6)教学应当是发展性的和教育性的;(7)教学应当在最优的(Оптималъныи)水平上进行,共七条。兹将其中提到赞科夫的教学思想的地方摘译如下:
“教学应当是自觉的和积极的。……近几年来,由于列·符·赞科夫的研究,这一原则的内容和它的解释大大扩充了。在这方面,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是赞科夫提出的下述原理:(a)在教学中,掌握理论知识有着决定性的意义;(b)学生应当理解学习的过程(Технология,直译应为工艺学)并掌握学习活动的方法。
掌握所学教材的理论方面——这就意味着在概念的水平上领会和掌握教材,很好地意识到理论的应用意义,并学会把它们运用于实践。而第二条原理则要求,在教学工作体系中,学生应当掌握旨在领会和掌握知识的认知活动过程和方法。很自然,所有这些都要求学生在教学过程中表现出高度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教学应当是可接受的。……近几年来,苏联教育学中对这一原则的解释经历了重大的变化,特别是列·符·赞科夫提出了必须以高难度和快速度学习教材的思想,问题在于,可接受性丝毫没有要把教学故意搞得很容易的意思。没有学生的高度的智力紧张,没有克服不断遇到的困难的意向,那末就不可能进行有成效的教学活动。乌申斯基曾经写道,胡乱想想(Мечтатъ)是轻松愉快的,而思维、思考却是困难的。思维和认识要求长久地集中注意力,要求智慧进行分析综合活动,要求意志的努力。以高难度进行教学——意味着使学生进入积极的认识活动,激发他们的探求精神,给以足够数量的创造性练习,以便使较差的和较强的学生都使足力气地工作。
教学的高难度还意味着,必须更充分地利用学生的智力可能性,使教学内容与这些可能性相符合。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学对小学各年级学生概括地(更理论性地)掌握知识可能性估计不足。这导致小学教学中过分强调具体性、单纯罗列事实、拖延时间而内容过于简单。而由于所进行研究,结果提高了小学教学的理论水平,这不仅使得有了可能缩短小学教学的年限,且提高了教学工作质量。现在,从一年级起就以代数的方法学习数学,从而大大减缩了算术教材。
可接受性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以快速度进行掌握知识的教学工作。列·符·赞科夫业已查明,由于教学工作的单调而把同一教材的学习时间拖延很久,会导致儿童很快的疲劳,不能为智力活动提供足够的食粮,教学工作‘走熟路’,很少使儿童得到充实。因此赞科夫认为,不应当过久地停留在同一教材的学习上,——一个问题弄懂了,就应当过渡到学习新教材,而在同时进一步地掌握(即巩固)已学过的东西。这样把学习新教材和学习旧教材结合起来,就使得教学过程具有更大的运动性,有助于保持教学过程的不断新颖所带来的效果。”
哈尔拉莫夫的这些论述表明,苏联教育界对于教学原则的提法虽和过去无大的区别,但是在对原则的阐述上已经加进了新的因素。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并没有把可接受性与“高难度”、“高速度”对立起来,而是用后者来丰富对于传统教学原则的说明,使之获得新鲜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