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的本质

二、人的本质

人是什么?历来争论激烈,见仁见智,各抒己见。从体育哲学的角度认识作为体育活动主体的人的本质,原则上讲,既要坚持唯物史观的指导,又要体现体育运动的特点,使唯物史观的一般原理与体育的结合。这是在体育哲学中认识人的本质问题的基本思考原则。

1.人的本质在于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

“劳动”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范畴。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们对“劳动”范畴也曾从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多角度进行深刻的分析,认为劳动是造成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最后界限;劳动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认为在劳动的发展史中才能找到理解全部社会历史的钥匙。这些无疑都是对的,并且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基本原理。但长期以来,据此形成一个传统的观点,认为劳动就是人的本质。如果笼统地说劳动是人的本质,这并不符合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首先,劳动的发展是一个历史过程,有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劳动,马克思明确地把资本主义的劳动称作与人的本质相“异化”的劳动,不能体现人的本质,这种劳动是应当消除的。其次,马克思指出,劳动有积极方面和消积方面的区别。他说:“黑格尔站在现代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上,他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看作人的自我确证的本质。他只看到劳动的积极的方面,而没有看到它的消极的方面”。(《手稿》,116页)若把劳动等同于人的本质,那么人的本质也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了,显然不能。其三,如果说黑格尔所讲的劳动只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是唯心主义的,不能成为人的本质,那么物质生产劳动能否成为人的本质特征呢?这也不恰当。通常讲生产劳动强调的是创造物质产品的过程,而马克思把为争取生存的劳动称为“动物式的劳动”,把满足生存的需要称为“动物式的需要”。因此,不能用劳动概括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的形成又不能离开劳动,是通过劳动而生成的,人的发展与劳动的发展是一致的。前者是主导的能动方面,后者是基础的方面。这里值得注意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活动”概念。“活动”比“劳动”的含义更丰富、更深刻。在“活动”概念中,更能体现人的自主性和自由的本质特征。马恩在讲到现实的个人时,更是强调自主性和自由。在讲到唯物史观的前提时说,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他们的活动,首先是指生产活动,经济交往活动,社会政治活动,精神生产和交往活动。这些活动又被广义地称为“自主活动”,“自由活动”。“自主的活动”实际上就是“自由活动”“自觉活动”。人们正是通过物质生产的自主活动推动并实现自己的发展,劳动的发展,劳动生产者一一人的进步,社会历史的更替,三者是统一的。而人的发展始终是一个积极的主动的决定力量。生产力的解放,首先是对人的解放;生产力的发展首先是人的发展和人的素质的提高。

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来看,与其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不如把通过劳动所表现出来的人的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看作是人的本质,这更符合他们的原意。

劳动所体现的人的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本质,在马克思的论述中也是很明确的。马克思在把建筑师的劳动与蜜蜂建蜂房,把织工的劳动与蜘蛛结网相比较时,特别强调的也是人的劳动的自觉性、能动性。劳动者对劳动的结果在一开始时已经在自己的观念中存在着。从主体性的角度讲,劳动是人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实现的,是劳动者“体力和智力的自由活动”,劳动者付出自己体力和智力。从对象化过程中认识到自己本质力量,获得愉悦,这既是自由的实现,也是一种享受。成功者的喜悦只有他自己才能深刻体验。自由不仅是认识,而且也是一种实践。

马克思说:“任何生产都是个人的物化”(《马恩全集》46卷(上)176页)。不仅物质生产存在对象化,精神生产的实践也是个人的物化,即对象化。如作家创作构思的实现,演员创造的一个角色,运动员创造的纪录等等,从中都体现出人的本质。人的本质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熔铸在劳动成果中,把劳动成果作为显现自己自由、自觉的创造性力量的一面镜子。正是在这种创造性活动的基础上分化出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人在创造身外的新世界的同时,也创造出一个身内的新世界:创造出新的语言,新的素质,新的需要,新的交往方式等等。

2.关于“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论断与人的本质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说:“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为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段内容非常丰富的话,首先是对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批判。费尔巴哈把单个人联结起来的纽带归结为他人的自然属性,而不了解生产实践活动,以及在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的生产关系与社会关系。所以,在他眼中的人,只是有血有肉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个人,从这样的个人身上所抽象、综合起来的共同性本质就只能是生理上的和生物学上的共性。他只看到了生物分类学上的人,据此以解释宗教,他就把宗教解释为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的关系、心灵的关系,所以他要以爱,特别是性爱的宗教来使宗教完善化。针对着费尔巴哈的错误,马克思特别强调人的本质的“现实性”,即经济的、政治的等等各方面的现实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不是那一方面的社会关系。如果仅用任何一方面的社会关系作为人的本质,都是错误的。其次,从社会关系的总和上规定人的本质,也是马克思自己理论探索的合乎逻辑的发展。马克思的世界观是从黑格尔,经过费尔巴哈,最后才达到唯物史观的转变过程的。他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奠定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重要著作之一。再次,“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论断又告诉人们认识现实的人的科学方法。因为马克思这一论述的基本精神,以及整个《提纲》的中心,都是强调实践,他要求把人放进实践中,放进具体的历史阶段和现实的社会关系的整体中进行全面的考察。

再说,如果把“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就当成人的本质,也难以对历史过程中的人作出合理解释。如果把野蛮的奴隶制度、黑暗的封建制度统治下的一切社会关系看作人的本质,那么这与人的本质是完全不能相容的了。况且“一切社会关系”总和起来,实际上也就是指整个社会。社会当然是由构成它的经济、政治、法律、阶级……等等这一切要素及其相互关系构成的。如果用这些关系来解释人的本质,这难道不是同语反复么?

在很长的时期中,理论界把人的本质仅仅归结为社会关系,再简单化为“阶级关系”,因此,人的本质又被局限为“阶级性”了。这一系列的误解、曲解,在实际生活中造成了什么悲剧,就不用说了。可见,把“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看作人的本质的“定义”是不全面的。

在体育哲学中,我们强调人的本质是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这与“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论断,其精神是一致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强调的是从社会关系的整体性看人的活动,理解人的自由、自觉能动性的意义。这种“总和”不是每一单个人所完全具有的,也不是在单个人身上所能观察得着的。在单个人身上所能直观和抽象出来的,只能是个体的生物特征上的共性,而不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当然在单个人身上,确实又在不同程度上凝聚着、积淀着这种“总和”。从社会关系的层次来规定人的社会本质,这并不排斥人的能动性,并不否认人的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而是自觉地把它置于“社会关系的总和”论断中来看人的自由和创造性;说明自由不是为所欲为,而是自觉地遵守客观规律,而创造性正是潜力的发掘和发挥等等。创造性是人的能动性的集中体现。马克思在《手稿》中也肯定“人类的特性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学术界不少人认为,与其说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论述是关于人的本质的定义,不如说是人的本质的现实表现;它为科学地理解人的本质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