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运动与体育的区别

二、身体运动与体育的区别

1.身体运动是手段,体育是身体运动及其实现条件的总和。关于体育的本质,历来争论很多,学术界也无定论,我们在这里作一些尝试。

为便于讨论,我们首先说明一下,体育与身体运动的关系问题。我们认为,身体运动(这是特指以身体练习为基础的身体运动,下同)是现实的、具体的活动,而体育则是各种身体活动的总称、概括,它是抽象的、一般的。因而首先存在身体运动的实践,当其在社会中达到相当的普遍程度时,才会形成反映这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的一般概念,即“体育”一般概念(或类似的范畴。叫什么名称在这里只具有次要的意义)。

运动,从哲学世界观、方法论的高度讲,是指物质的根本属性,是宇宙中所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与此相区别,作为体育的基础和手段的运动则是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为塑造主体自身,从社会生活实践中分化、升华出来的一种特殊的活动方式,因此,运动在这里是专指“身体活动”一种独具特色的社会文化。人有一般动物的活动本性。“人者动物也,则动尚矣。”从“发生学”的观点来着,体育的许多手段、项目,有的本身就是生产实践活动或生产的操作方式,或者是生活中的娱乐戏嬉方法。后来才逐渐发展成为具有独特性质和作用的身体运动。这个过程至今也未结束,而且也不可能结束。这说明体育有其深厚的生活基础,它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是生活形态的系统化、科学化,只是在外表形态上还保留着生产劳动、日常生活的“胎记”,是在社会前进过程中从社会有机体上所生长出来的“器官”。

身体运动是体育的手段。它的目的、任务必须通过身体运动去实现和完成。体育是以人自身为对象的,是有目的、有计划的以改造自身为目的的有规律的活动。手段是根据目的来选择的,没有目的性,也就没有手段的创造和使用,手段服从于目的。目的不同,运动手段的选择、形式、运动量的掌握等等都不相同。另一方面,运动手段的创造和使用,又是实现目的、实现主体对象化的决定环节,是按照社会需要实现对人自身的再塑造的决定环节。例如“在奥运会上获胜并不比参加奥运会更重要”这句话,已被作为奥运会的名言,可以说是与上述目的与手段的辩证法相吻合的。

身体运动是体育的基础、核心,没有身体运动就不可能有体育的存在。但是体育又不能简单等同于身体运动。因为在身体运动的实现过程中,还有许多关系和条件,它们不是身体运动,而是把身体运动由可能变成现实,由愿望变成行动所必不可少的条件。例如与政治、经济、文化乃至地理环境,以及运动的组织和保障等,关系极为复杂,这些都不是作为手段的运动所能容纳的。全面地、系统地揭示这些条件与身体运动的相互作用及其发展规律,则是体育的任务。从这个意义上说,体育比运动处于更高的、更概括的一个层次。这是从存在的关系上讲的。

2.从范畴发展史看体育和运动的关系

从具体概念到抽象程度更高的概念的发展过程,既是认识的深化,也是事物发展到更高阶段的反映。马克思说:“最一般的抽象总是产生在最丰富的具体的发展的地方,在那里,一种东西为许多东西所共有,为一切所共有”(《马恩选集》二卷107页)。在古希腊,虽然竞技比较发达,但是也主要是具体的运动概念,如跑、跳、掷铁饼(或石头)、角力等,尚未形成概括一切运动形式及其关系的体育一般,虽然也有类似当今“体育”的“体操”概念,但二者并不相等。从一些文献看,“体操”多指用于青少年的教育训练,或者指与竞技相区别的锻炼活动。如亚里士多德认为,斯巴达式的过度锻炼有损少年的身心发育,“童年当使练习轻柔体操”,体育(又译体操)教师将培养他们身体所应有的正常习惯,竞技教师将授以各项竞赛的技能”。“发情年龄以前的儿童应教以轻便的体操(竞技)”(《政治学》275,79,415页)因此,体操的含义还是具体的身体运动形式,其综合概括的意义是不很明显的。自近代作为教育的内容之一的“体育”概念形成以后,其含义也逐渐成为包容各种身体运动形式总称范畴,原来流行的带有某种综合性与“体育”混淆的“体操”概念,含义越来越狭窄,至今已成为一个具体的运动项目的概念,即具体概念,从身体活动就具体化为可操作的身体锻炼,而体育和体育运动又合二而一了。从这里来看,体育是对各种具体运动手段的抽象,体育是一般,运动是个别、是特殊。体育和运动的这种区分只是为了理论思维的要求,是人们头脑把握对象的一种特有的思维方式。为了逻辑思维的严密性,注意概念的确定性是十分必要的,但过分看重其区别,则是不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