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天经地义?

小米刚从国外留学回来,不过此次回国的目的倒不是为了找工作,而是为了处理父母的身后事。小米自幼家境殷实,因此,父母早早地就给小米安排好了留学的事务。不过近几年,小米父母的公司经营状况不好,利润下滑,甚至出现了大幅亏损。前不久,小米父母为了一单生意,亲自跑到南方一个城市洽谈,不幸遭遇车祸,双双身亡。好在小米有个叔叔,是父母的好朋友,也是合作伙伴,帮着小米处理了公司的一些事务。可是,就在小米刚刚松一口气的时候,叔叔却突然提出让小米偿还一笔债务,并且给了小米她父亲生前给他开具的一张借条。面对意外的债务,小米有些不知所措。那么小米是否需要替父亲偿还这笔债务?果真如俗语所说,“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吗?
法律分析
对于“父债子还”的正当性,人们多年来一直深信不疑,不过,有了《继承法》之后,这个长久以来被认为天经地义的信条,也有了新的解释。
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对于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可以自愿选择继承或是放弃继承。
(1)如果继承人选择继承,那么,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也应当由其负责偿还。换句话说,就一般原则而言,“子”若继承其“父”遗产,就当替父偿还债务。
但是,在偿还债务时,所偿债务的范围值得注意: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仅仅承担有限清偿的责任,即继承人仅仅在其所接受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债务。对于超过的部分,除非继承人自愿,债权人无权请求其以自己的财产代替被继承人清偿。例如,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数额为10万元,如果父亲所欠外债为5万元,那么,子女最终能继承的遗产为剩余的5万元。但如果父亲所欠外债为15万元,子女将以此10万元清偿债务,而剩余5万元不再清偿。
(2)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选择不享受本可以享有的继承权利,那么,他也不用承担因继承带来的清偿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放弃继承,需要以法定的方式做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明确表示;没有表示的,则视为接受。
此外,如果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比如,子女本身欠有外债,如果子女获得的有效遗产完全足以清偿该债务,但子女放弃继承权,致使债务无法获得清偿的,其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
(3)如果子女,即继承人,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够清偿“父债”,也要先为子女保留适当的遗产,再将剩余部分按法律规定用于清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https://www.daowen.com)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6.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47.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48.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49.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50.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51.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5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温馨提示
关于子偿父债的相关问题,请注意以下要点,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1)父债是否由“子”偿,取决于“子”是否继承了“父”的遗产,以及遗产和“父债”的数量关系。
(2)就一般原则而言,“子”若继承其“父”遗产,就当替父偿还债务,但仅在其所接受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对于超过的部分,除非“子”自愿,债权人无权请求其以自己的财产替“父”偿还。
(3)如果“子”放弃继承,对于“父债”可以不负偿还义务,但子女自愿代父清偿的,清偿行为有效。
(4)放弃继承,需要以法定的方式做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明确表示;没有表示的,则视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