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因人身损害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王海在A商店购买了某品牌啤酒一件,与朋友喝酒过程中,其中两瓶发生爆炸,王海的朋友两眼被炸伤,住院治疗数月后,经鉴定右眼失明,属于八级伤残。王海被炸后,当场身亡。经查,王海有60岁老母,卧病在床的妻子以及刚满8岁的女儿;其朋友未婚,父母均为59岁的工厂退休人员。试问,在此事故中,王海的亲属及其朋友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法律分析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受到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对其赔偿,具体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其中,医疗费,指消费者在消费损害纠纷中受到人身伤害恢复健康而支付的必要的医疗费用。具体应包括挂号费、药费、诊断费、治疗费、化验费、住院费、医院护理费、会诊费以及必要的后期治疗费用等。
误工费,是受害人因人身健康受伤害不能工作而减少的工资和其他劳动收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亦即误工费=日平均工资×误工天数+其他实际损失)。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此外,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亦即误工费=最近三年来的日平均工资×误工天数);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亦即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天数)。
护理费,是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致使人身受到损害而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时由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交通费,是不仅包括由于商品质量、服务质量、人身伤害而引起的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还包括在投诉、索赔、诉讼过程中所支出的交通费用。其费用必须有相关票据支持,而且必须与消费损害纠纷解决有关。
住宿费,是指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除此,因为索赔、投诉、鉴定等维权行为可能导致的合理的住宿费的支出,也应当包括在住宿费中。
住院生活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是受害人在人身伤害复原期间需要增加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其标准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伤害,致使其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后,经营者应当支付给受害人的补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亦即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亦即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亦即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致残,其组织、肌体的某项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而需要使用具有补偿功能的器具所支出一定的费用,由经营者按照一定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由于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原因致死,安葬其遗体所需支付的费用。包括丧礼费、火化费、遗体冷冻费、办丧人员的生活费用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亦即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死亡赔偿金,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由于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原因致死,经营者应当支付给消费者亲属的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亦即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亦即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亦即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由于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原因,导致其丧失全部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经营者对其所扶养或者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支付维持正常生活的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亦即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被扶养人人数×(18岁-未成年人实际年龄)];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亦即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被扶养人人数×20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亦即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被扶养人人数×[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亦即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被扶养人人数× 5年)。
具体到本案,王海的妻子、母亲、女儿可以获得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如在索赔过程中产生了合理的交通费、住宿费也应予以赔偿。王海的朋友右眼失明、八级伤残,其可以获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https://www.daowen.com)
法条链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的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温馨提示
当你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因产品、服务质量问题遭受人身损害时,必须注意:
(1)保存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相关凭证,以备维权时使用;
(2)如果消费过程致使你伤残等级较轻,但该伤残直接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你的劳动就业,诸如提琴手手指残疾,可以申请提高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