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列宁与历史辩证法的客体向度
我注意到,早在青年时代,列宁就已经是一位马克思主义者。不过,青年列宁所接受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大多是与俄国现实斗争相关联的一些经济学理论和政治学说,纯学术理论意义上的哲学研究并未进入他的视野,因为青年列宁此时主要关心的还是俄国社会现实发展的命运。马斯诺夫曾经专门谈及这一点,他在回忆19世纪80年代初期青年列宁思想的主要特征时,称其“更感兴趣的是关于俄国命运的迫切问题,而不是纯理论问题”(1) 。克鲁普斯卡娅、阿多拉茨基和青年卢卡奇都指认过这一点。因此,列宁早期的一些阅读笔记和批注显示,马克思的《资本论》以及大量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方面的文献是其这个阶段关注的主要焦点。(2) 譬如,在于1893年前后写下的《论所谓市场问题》等文中,列宁已经能够自如地运用马克思的经济学观点来分析当时俄国的经济发展问题了。(3) 再譬如,在关于《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书的研究准备中,列宁则更加认真和深入地阅读了《资本论》,但此时他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一些具体的经济学和社会发展问题上,而缺少对马克思研究经济学的科学方法和历史唯物主义原则的进一步思考。(4) 依我之见,这是此时青年列宁理论构境中一种特定的思考倚重。应该说,在列宁所关注的方向和重点上,他的理解基本上是准确的,也不乏深度,特别是在将马克思主义的一些科学方法和基本原则运用于俄国的社会实践时,他显示出了自己可贵的敏锐性和历史具体性。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青年列宁关于马克思主义全部学说的理解和认识始终是绝对正确与透彻的。这种武断的逻辑和简单化的处理方式,正是处于斯大林教条主义意识形态构架之中的前苏联学界对早期列宁思想的评价。如果从我在此坚持的研究视点出发,亦即客观地从列宁哲学思想的历史发展进程去分析,就不难发现青年列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的科学理解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众所周知,在哲学理论方面,早期的列宁更多的是从他的思想导师——普列汉诺夫以及第二国际理论家们那里汲取养分的。柯尔施曾经指认过这一学术联系。(5) 显然,早期列宁哲学思想的理论构境,不可避免地是一种他性语境,特别是在其前期的理论探索中,我们并未看到他对哲学理论投以更多、更深入、更系统的关注和研究。甚至如若从文本来分析,我们还能发现,青年列宁在这个时期的哲学思想呈现出了一种不稳定的多变特征。尤其是在对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认识上,青年列宁的理解明显地存在着某些理论偏差。以下,我们就来具体考察早期列宁哲学思想的发展理路。
1894年,年仅24岁的青年列宁在其第一篇公开发表的有关哲学的论文《什么是“人民之友”?》中,将马克思、恩格斯理解的唯物辩证法说成是对“社会学中的唯心主义方法和主观主义方法的否定”(6) ,是一种从客观现实出发的方法。如果这是理解唯物辩证法的基础和理论起点的话,应该说列宁是正确的。不过,在列宁看来,唯物辩证法是“社会学中的科学方法,这个方法把社会看作处在不断发展中的活的机体”,这种辩证法的实质“不过是把社会演进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7) 毋庸讳言,这个理解与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历史辩证法的丰富内涵相去甚远。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与历史辩证法固然是同体的,但二者又显然不是同一个东西。应当特别指出的是,此时的青年列宁不准确地将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认定为“把社会运动看作受一定规律支配的自然历史过程,这些规律不仅不以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为转移,反而决定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8) 。可叹的是,这样一些并不完全准确的观点,在斯大林时期的哲学原理体系的制作中竟然被当成了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经典表述。(9) 那么,列宁为什么会这样认为呢?
仔细考察列宁同期写下的其他文本之后,我发现,青年列宁此时的思想旨趣和现实努力,主要都聚焦在与俄国的民粹主义(10) 作斗争的事业之上。因此,这显然是一个由现实斗争的重要理论需求而产生的特定理论构境。我们知道,俄国马克思主义与民粹主义的争论主要是围绕着俄国的社会发展前途问题而展开的。此时,俄国显然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据1881年的统计,当时俄国的产业工人只有近100万人,而农民则有7500万人。后来,列宁曾经指认说,这是一个小生产者的汪洋大海。
那么,什么才是此时列宁眼中的民粹主义呢?根据他自己后来所作的定义:“我们把民粹主义理解为一种观点体系,它包含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认为资本主义在俄国是一种衰落,退步”。列宁认为,民粹主义者试图阻止资本主义在俄国的发生和发展。第二,“认为整个俄国经济制度有独特性,特别是农民及其村社、劳动组合等等有独特性”。民粹主义将俄国的农民村社看作是一种“比资本主义更高、更好的东西”。第三,“忽视‘知识分子’和全国法律制度与一定社会阶级的物质利益有联系”。(11) 一语概之,列宁认定民粹主义是一种不对社会现象作“唯物主义的解释”的主义,其实质是“否认资本主义在俄国的统治;否认工厂工人作为整个无产阶级的先进战士的作用;否认政治革命和资产阶级的政治自由的意义;鼓吹立刻从小农经济的农民村社出发来实行社会主义革命”(12) 。在复杂的现实斗争中,青年列宁的政治头脑相当清楚,看问题时他总是能很快抓住事情的要害。
列宁此时的观点是强调资本主义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和普遍意义,他欢迎俄国资本主义的到来,因为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客观前提。所以,他不承认民粹主义所说的俄国的特殊道路,俄国绝不可能停留在农业公社的阶段上,它一定会经过资本主义走向共产主义。况且,列宁的这种态度恰恰是在马克思给查苏里奇的复信(13) 之后表现出来的,这足以证明他的坚定信念。青年卢卡奇也看到了这一点。(14) 1877年11月至1882年1月之间,马克思形成了关于俄国农村公社的较为成熟的观点,简言之,如果俄国革命能够爆发并能引发成功的西欧无产阶级革命的话,那么,俄国农村公社就有可能不通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直接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这是因为: 首先,在马克思看来,当时欧美各国中所遭到的各种危机只能随着资本主义的被消灭,“随着现代社会的回复到古代类型的最高形式,回复到集体生产和集体占有而结束”。就俄国社会经济状况来说,“只能通过本国农村公社的发展来摆脱它的农业现在所处的绝境”。(15) 这就使俄国农村公社的非资本主义发展具有了现实经济运作层面上的合理性。其次,无论是与原始公社相比,还是结合俄国特殊的社会和自然环境,俄国农村公社本身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因此,虽然俄国公社正在消亡并且向私有制转化,但是在资本主义制度已经“处于同科学、同人民群众以至同它自己所产生的生产力本身展开斗争的境地”(16) 的历史条件下,一旦这种当下同它并存的制度因“回复到‘古代’类型的公有制”而宣告结束,那么俄国农村公社就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直接获得它进行集体劳动所需要的一切物质条件。从超越资本主义的角度来看,这种对于俄国社会发展特殊性的分析实际上是同对资本主义的世界历史分析结合在一起的。这就是说,在对待俄国社会未来发展的问题上,马克思的深层理论基础还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面理解,(17) 而在具体的历史形势分析中又将俄国特定的社会条件和高度发展了的资本主义制度的内在矛盾结合了起来。这样,马克思既从根本上异质于俄国民粹主义的浪漫主义主张,同时又同俄国国内的资产阶级自由派划清了界限。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俄文第2版序言中对俄国革命的具体形式作出了经典阐述:“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末现今的俄国土地公社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18) 。
在前一年写下的《论所谓市场问题》一文中,列宁已经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角度反驳了民粹主义的观点,他从马克思的经济学观点出发,论证了资本主义“已经是俄国经济生活的基本背景”(19) 以及资本主义在俄国发展的客观必然性。这一次,列宁好像是想从哲学方法论层面来说明问题,或者说,在他哲学理论思考中透映出来的逻辑射线恰恰是强调社会历史中的客观必然性。
在与民粹主义的斗争中,青年列宁的理论意向主要是从观察社会历史发展的客体向度出发的。在他看来,民粹主义的方法论本质恰恰是主观主义的社会学。我注意到,列宁的这一观点与别尔嘉耶夫倒是一致的,后者曾经谈到,在俄国民粹主义那里,外来的“马克思主义经过民粹主义的改造,经济唯物主义变成了新形式的‘主观社会学’”(20) 。所以,正是针对民粹主义反对资本主义在俄国发展的立场,列宁才会较多地强调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性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过程”。换句话说,在青年列宁看来,不管民粹主义如何反对,资本主义总是要在俄国客观地生长起来的。对此,列宁后来曾经作过更加精确的概括:“以商品生产为基础并且和文明的资本主义国家发生交换关系的社会,在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时,自己也必不可免地要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21) 。
在更深一个层次的社会认识方面,针对米海洛夫斯基(22) 等人大谈所谓历史是由“具有一切思想和感情的活的个人”创造的这一主观主义的观点,青年列宁着重去说明这种所谓的个人的社会活动所构成的客观的“社会事实”。这是典型的涂尔干式的社会学术语了。此时,直接影响俄国学术界的重要思想背景之一就是德、法的社会学理论。例如,与普列汉诺夫一同批判民粹主义的司徒卢威(23) 就深受齐美尔的影响。(24) 这个特定的理论情境,也使得青年列宁常常不由自主地基于社会学的语境来讨论一些问题。可具有反讽意味的是,后来,斯大林统治下的苏联学术界竟然宣布社会学为资产阶级的“伪科学”。列宁似乎是想指认,“这些个人的‘思想和感情’已经表现为行动,已经造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这些并不一定能够直观的社会关系,构成了客观的社会事实的本质。这个观点是基本正确的。
在此时的列宁看来,历史唯物主义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把握: 第一方面的核心概念是“社会经济形态”。这也就是说:
它以人类任何共同生活中的基本事实即生活资料的谋得方式为出发点,把这种生活资料谋得方式和在它影响下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联系起来,并指出这些关系(按马克思的术语是“生产关系”)的体系是社会的基础,政治法律形式和某些社会思潮则是这个基础的外表。(25)
不难发现,列宁此处对社会的观察,是直接从生产方式特别是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着手的,而并不像马克思恩格斯那样从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起步。后来的毛泽东显然依循了列宁的思路。虽然青年列宁此时还没有读到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可是这一重要观点在马克思的《资本论》和恩格斯已经发表的众多文本中都有十分详尽的表述。不过,将上层建筑视作经济基础的外表,显然又是不准确的。
在第二方面,列宁指出:
“活的个人”在每个这样的社会经济形态范围内的活动,这些极为多样的似乎不能加以任何系统化的活动,已被概括起来,并归结为各个在生产关系体系中所起的作用上,在生产条件上、因而在生活环境的条件上以及在这种环境所决定的利益上彼此不同的个人集团的活动,一句话,为各个阶级的活动,而这些阶级的斗争决定着社会的发展。(26)
列宁觉得,借由这样的界划,民粹主义的“主观主义”就被“社会过程是自然历史过程的观点代替了,没有这种观点,当然就没有科学”。
我以为,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革命实践相结合是一条正确的道路,但是列宁在这里的具体概括从总体上看却是不准确的。
根据马克思的理解,他于1845年创立的广义历史唯物主义揭示,物质生活的生产与再生产是全部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这种由人的活动构成的客观生存层级是不以个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为转移的,同时,社会生活决定人的全部观念。这些都是历史唯物主义最重要、最一般和基础性的原则。但是,这并不就意味着马克思肯定人类社会运动始终或永远是某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青年列宁所指认的那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历史过程,只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出现的情形。马克思在后来的狭义历史唯物主义中进一步揭示,只有在工业性生成之后的商品—市场经济模式下的社会经济形态里,那种人无法支配自己所创造的社会历史,却反倒为经济力量所奴役的异常情形才会出现,他将此形容为与自然界的盲目运动相类似的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关于这个问题的进一步探讨,可以参见我在《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一书中关于似自然性的讨论。(27) 我认为,此时的青年列宁尚无法深入理解马克思这个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所以在具体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时不免要出现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这并不足为奇。真正奇怪的是,后来的前苏东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却将青年列宁此时的一些并不准确的理解,畸变成哲学原理中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性观点,这就是“附加给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理解”了。我注意到,这种不准确的理论定位是从阿多拉茨基的评论开始的。因为不能区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广义与狭义两个层面,阿多拉茨基就直接将列宁误认的马克思关于经济社会形态的理论说明指认为“社会过程”的一般规律性。(28) 而苏联《哲学史》第五卷的作者不但不能辨识这个发生在理解层面上的问题,反倒将列宁的解释说成是“对历史唯物主义进一步的发展”。这着实是一次重大的逻辑误导。
我还发现,青年列宁此时的哲学思想较多地受到了第二国际理论家的影响,特别是受到社会达尔文主义背景下考茨基的所谓“社会机体观”的濡染。所以,我们常常看到青年列宁写下这样一些表述,诸如经济规律不同于物理和化学规律,但是“经济生活是与生物学其他领域的发展史相类似的现象”,所以,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科学研究,也就是“阐明调节这个社会机体的产生、生存、发展和死亡以及这一机体为另一更高的机体所代替的特殊规律(历史规律)”等。(29) 倘能详读考茨基的《历史唯物主义论》,我们并不难看出列宁的这个观点与考茨基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诠释之间有着潜在的关联。可见,这显然是一种缘起于他性镜像的支撑性语境。其实,在人类社会存在及其历史运动规律与一般的生物有机体存在及其运动规律之间,异质性是更加重要的方面,所以,将人的社会存在及其运动简单类比于一般生命体的存在及其运动,无疑是不科学的。必须强调的是,我并不以为承认青年列宁在思想理论上存在某些不成熟就是在贬低他,相反,这恰恰是一种客观全面地考察青年列宁思想成长的基础,真实面对思想史的诚恳态度。可笑的是,列宁的这些对历史唯物主义并不准确的理解,却被后来的苏联学界简单地指认为对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
也是在此处,当青年列宁在其所谓的马克思的辩证法层面将社会经济形态理解为“特殊的社会机体”,并视其运动和发展为一个“自然历史进程”之后,他自然会竭力反对那种将马克思的辩证法与黑格尔的辩证法联系起来的做法,特别是反对在辩证法的观念中谈论否定之否定的“三段式”。
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一文中,在反驳俄国民粹主义分子米海洛夫斯基对马克思“把自己的社会理论建筑在黑格尔的三段式上”的非难时,青年列宁将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为了反驳杜林所作的一些关于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肯定性说法,简单地归结为“不过是科学社会主义由此生成的那个黑格尔主义的遗迹”,或者说叫“黑格尔主义表达方式的遗迹而已”。这又是一种由特定的驳论性的论战旨趣建构起来的特殊理论语境。于是,三段式、三分法也被描述为“胡说”,“使庸人们发生兴趣的盖子和外壳”。(30) 此处,为了反驳米海洛夫斯基,列宁似乎仅仅是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作为黑格尔的公式,并将之与马克思的辩证法截然分开,继而又以此为根据,批评米海洛夫斯基把黑格尔的三段式与马克思的辩证法混同起来的错误做法。我留意到,青年列宁从来不从正面去肯定三段式,就更不用说去科学地阐释黑格尔哲学与马克思思想之间的重要历史关联了。然而,对此时的列宁,我们却也无须求全责备,因为当时他还根本不可能知道《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和《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存在,从而当然也就不可能深刻洞悉和准确把握马克思思想发展中的真实内容和复杂的变化过程。故而,此时的列宁对马克思哲学历史语境的了解,注定只能是一种距离思想史的真实逻辑进程比较远的理论表象,当然就很难捕捉到马克思哲学思想与黑格尔之间内在的关联。因此,青年列宁这个阶段持有的观点中势必存在一些不尽完善之处。
第一,由于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学说本身还未作深入系统的研究,青年列宁只能一般性地、原则地批判黑格尔“三段式”的唯心主义实质。这一点,列宁自己在后来逐渐有所认识,并迅速地改变了这种态度。在这个阶段的理论讨论中,列宁皆过多地否定黑格尔的哲学,特别是否定后者的辩证法。
第二,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特别是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辩证法与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关系,青年列宁也未达到完整理解的程度,而只能停留在以一般的区别性来确定二者关系的水平上。这也给列宁批判米海洛夫斯基的过程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因为马克思恩格斯虽然彻底批判了黑格尔的思辨三段式,但同时也承认其思想中具有合理成分,并不断从客观运动中揭示出否定之否定规律来。对这一点,列宁显然忽视了。但是,这又并不影响作为马克思主义者的列宁在这场论战中的大局观,因为列宁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总体原则上捍卫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努力被证明是卓有成效的。
我注意到,后来,包括阿尔都塞也察觉到了24岁的列宁所持有的这一理论态度。他将列宁写于1894年的《什么是“人民之友”?》中论及辩证法“三段论”的那12页讨论,称为列宁的“反黑格尔的明确宣言”。(31) 阿尔都塞也知道,在1894年之前,列宁并未读过黑格尔的论著。据阿尔都塞的看法,列宁在仔细研读了马克思的《资本论》之后,“就已经理解黑格尔了”,或者可以倒过来说,列宁对黑格尔的理解并不需要经由直接阅读其原著才能实现,当他真正读懂马克思之后,也就深刻地弄懂了黑格尔哲学。由此出发,阿尔都塞甚至模仿列宁的口气说:“一个半世纪以来,没有一个人是理解黑格尔的。因为不钻研和不理解《资本论》,就不能理解黑格尔!”(32) 好一派信口开河之语!
20世纪30年代,阿多拉茨基率先提出,列宁在写作《什么是“人民之友”?》时,已经是一个“完全成熟的辩证唯物主义者”(33) 。到50年代,吉谢辽夫也指认,列宁在写作《什么是“人民之友”?》一文时,“在理论上已经完全成熟”(34) 了。同期,在由白俄罗斯学者集体编写的一部关于列宁“哲学笔记”的论著中,也有类似的评价。(35) 我觉得,这种断言说得太满了。如果作一话语分析,这是一种典型的斯大林教条主义的意识形态断言,因为只要将青年列宁的第一个涉及哲学的政论性文本指认为“完全成熟”的,那么也就意味着列宁此后的思想和观念均是同质正确和一直伟大的。(36) 这恰恰映现出我曾经揭露过的那种马克思主义思想史中“凡是说”的强大逻辑射线。
读者应已察觉到,走笔至此,我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我不愿简单认定青年列宁在这一文本中表现出来的哲学观点的正确性,而试图以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原初理论逻辑为参照,细微地去分析在这一复杂的思想斗争中青年列宁哲学思考的可能性的理论情境和逻辑射线。这种解读方式和态度,与那种将列宁的每一句话都视为真理的解读方式,在方法论语境上已经大异其趣、根本异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