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者一致”与黑格尔的哲学思路

一、 “三者一致”与黑格尔的哲学思路

我的推断是,其一,所谓“三者一致”的问题并不是列宁事先就计划要认真去弄懂的问题,而是在他研读黑格尔辩证法,进而理解马克思唯物辩证法逻辑的过程中无意获得的副产品。其二,这个“三者一致”也并非列宁的独创,其实,它是黑格尔哲学逻辑的本然结构,而马克思在改造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后,也已将它运用于有关资本主义经济结构的研究。其三,列宁在自己的整个读书过程中,一开始是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三者一致”的观点持拒绝态度的,然后理解了“二者一致”的意义,最终则在客观的实践辩证法的基础上,将同一的主观辩证法、认识论和辩证逻辑学统一起来。在这一点上,列宁也达及了马克思恩格斯不曾触到的理论高度。

关于以上的推断,我需要论证的首先是,三者一致的观点并不是列宁本来就持有的论见。在阅读狄慈根的哲学文集时,列宁也曾读到后者的近似说法,但其时他并未接受这个观念。不仅是在他原先的哲学思想中,也包括在他研读黑格尔《逻辑学》的初始时期(甚至在读书的大半过程中),这都还不是列宁肯定性认同的思想。我认为,对这一观点的肯定性指认,几乎可以说是列宁读书进程中最后一个重要收获。之所以如此,皆因在列宁进入黑格尔哲学框架时所背负的那个他性阅读构架上,有着一个极易被人忽略的附带意知的支援性基础背景,即认识论与依存在哲学本体结构上的方法论(辩证法)的严格界定线: 辩证法是认识论的对象,二者决不是同一个东西。在此,笔者借用了当代英国哲学家波兰尼的一个重要规定,即附带意知(subsidiary awareness)。在波兰尼的哲学框架下,认知结构之境总是由主体的集中意知(focal awareness)与附带意知共同建构的,附带意知是主体认知过程中重要的背景负荷。(1) 认清这一点,对我们后面的分析十分重要。

正如前文所说,在研读黑格尔哲学的早期阶段,在他性镜像阅读构架的重压下,列宁其实是站在黑格尔的对立面上的,因而当他在阅读中频频遭遇黑格尔的一些哲学规定时,总是感到十分诧异。列宁对认识论是十分重视的,因而当他一读到《逻辑学》的序言时,就迅速从中捕捉到认识论方面的一些重要的合理之点,譬如前文已经提到过的“科学认识的运动”,便是认识论的实质。(2) 再譬如,黑格尔所指认的那个关于这种运动不是外在的,而是“自己构成自己的道路”,即“真正认识的、不断认识的、从不知到知的运动的道路”的观点,(3) 列宁肯定性地指出,这就是认识论的关键。并且,当读到黑格尔提出的范畴是思维之网的纽结时,他随即在一个大方框中这样写道: 

在人面前是自然现象之网。本能的人,即野蛮人,没有把自己同自然界区分开来。自觉的人则区分开来了,范畴是区分过程中的梯级,即认识世界的过程中的梯级,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4)

关于这个问题,黑格尔的原话其实是: 作为范畴的“这些纽结是精神的生活和意识的依据和趋向之点”(5) 。依我的判断,列宁在此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批判性解读是正确的,特别是他重新建构的唯物主义认识论观点准确精深。范畴是我们认识世界的阶梯,是我们认识和掌握外部对象的认知网络上的纽结。可是,此时列宁并不知道,这种纽结究竟是依存于外部世界,还是依存于人的实践结构。虽然就在这之前不久,他也顺着黑格尔的路径肯定性地指认过,“逻辑的范畴”是外部存在和活动的“简化”,而这些范畴反过来又在实践中为“人们服务”。(6) 这个问题,直到后来,在他真正理解了逻辑的式与实践结构的关系之后才得到解决。

众所周知,在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认识框架中,作为先验主体的绝对观念其实是人的普遍性认知结构的客体化和神秘化的结果。人类认知世界的理念逻辑被黑格尔倒置地确定为世界的本质和运动法则,整个世界的存在和发展随即异变为绝对观念自我实现和自我意识的过程,自然、社会与人都成了绝对观念过渡和递升的工具。在这一过程中,绝对观念是它自己的自我联系和发展(辩证法)、内在结构(逻辑学)的自我认识(认识论)的同一主体,除此而外,并没有其他的第二个过程。在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思想构境中,逻辑学、辩证法和认识论自然是同一个东西,这个“三者一致”显然统一于观念的主观辩证法。逻辑学是其动态的概念系统,辩证法则是概念自身矛盾和运动的过程,而认识论是绝对观念主体意识的不断深入和自我反思。如此这般的“三者一致说”正是贯穿于黑格尔逻辑学构境的基本经纬编织线,但这显然又不是作为唯物主义者的列宁所能接受的东西。我们说,在阅读《逻辑学》的起始阶段上,因为书中的一些表述与列宁自己持有的他性解读框架(将认识论与对象性的辩证法截然分开)相悖,所以列宁的哲学唯物主义认识结果显然会与黑格尔的这种“三者一致说”直接冲突。黑格尔的一些论点时常让列宁感到难以接受,甚至在某些问题上会遭遇深入不下去的逻辑白点。

列宁发现,黑格尔此处的“逻辑学”并不是他原先所理解的形式逻辑。黑格尔批评性地认为,亚里士多德的传统逻辑把思维形式仅仅当作脱离了思想内容的抽象工具,而他自己则要求“其中形式是富有内容的形式,是活生生的实在的内容的形式,是和内容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形式”(7) 。读到这里,列宁写下了一段十分奇特的表述: 

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的以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8)

这显然是列宁前期他性镜像中的那个典型的唯物主义“倒过来”的结果。就在前一页上,列宁曾写下:“客观主义: 思维的范畴不是人们的工具,而是自然的和人的规律性的表述”。列宁的这段表述是耐人寻味的。从表面上看,它所体现的倒是“三者一致说”的重要思想,即逻辑就是辩证法学说,辩证法就是认识论。然而,我以为,这并不是列宁自觉的思想,而是他把黑格尔思想唯物主义地改造过来的结果。在我看来,这其中有来自黑格尔逻辑的认识论主义的嫌疑!用认识论来统一世界,这是黑格尔的逻辑。我注意到,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前苏联哲学界出现过以科普宁等人为代表的“认识论中心主义”的思想学派,但我不能肯定这种思潮与列宁此处半生不熟的理解是否有所关涉。

同样是在读书之初,当面对另一些问题时,列宁却陷入了疑惑,因为对黑格尔关于辩证法的某些表述,即便是将之唯物主义地颠倒过来,也是令人生疑的,如我们提到过的,黑格尔在“自为存在”一章中对康德、费希特的唯心主义二元论的批评。黑格尔的本意是要反对康德、费希特的唯心论,批判后者设定了一个自在之物(费希特的“非我”)——彼岸世界和一个为我的现象世界,并提出自为存在是一元的。现象是“多”,可现象的“多”恰是表现“一”(本质)的丰富特性,因此,“多”是“一的多”。当然,从黑格尔在这里表达的逻辑层次来看,“一”和“多”也是为了在逻辑结构中从质的概念转化为量,而此时列宁的理解尚停留在后者上,自然就理解不了黑格尔这里的“一”元逻辑。(9)

当读到第二篇“本质论”时,一开篇,列宁脑中原先就潜藏着的逻辑矛盾突现了,被黑格尔作为本体论的逻辑学(辩证法,还应包括认识论)与列宁此时所持有的认识论框架之间形成了异构冲突。冲突主要表现在关于印象和现象的问题上。我们知道,在《逻辑学》一书中,黑格尔对本质作了三层逻辑规定: 一是本质单纯的自在的映现(scheint);二是作为自在的显现(erscheint);三是现象与本质的合一,即现实(wirklichkeit)。这其实正是人类主体认知外部事物的历史进程: 先是初步的主观印象;然后是完整的固定总体的现象;三是抓住事物本质后,再对事物整体的统一返还。不过,黑格尔把这个认知过程本体化了,现实的运动被他描述成观念自己的运动。黑格尔取消了真实主体(人)与对象的现实历史关系,进而使主体客观化了,于是对象就成了观念的外化。在此,认识论又直接是本体的辩证法,观念的逻辑过渡也是自我认识的发展。这还是黑格尔那个唯心主义的“三者一致”。

但列宁此时并没有能理解这一点,他还是在因循着他性镜像中“倒过来”的逻辑解读黑格尔。第一步,列宁把印象视为本质的表现,这仅仅是认识论的视角,在此,这个视角下的理解暂且还可以说得通。可是走到第二步,当列宁读到“反思”时,问题就出现了。如果将“die reflexion 是本质自身的表现?”这句话倒过来说,印象和现象可以被解释成从外部去认识对象,而“反思”却不能简单地倒过来。谁在反思?如果是人在反思,那么在认识论意义上就意味着脱离了对象,而脱离对象的反思又如何能表现对象的本质呢?显然,在列宁的这种哲学唯物主义的镜像中,黑格尔唯心主义的逻辑构境是倒不过来的。这使列宁感到深深的困惑。依我之见,问题的根子其实还是在列宁此时所持的那个他性解读框架中: 认识论与本体辩证法的分离。根据黑格尔的逻辑,“反思”是观念的自我认识,也是概念辩证过渡的环节,认识论与辩证法是同一个东西。列宁进不了黑格尔的逻辑之门。

讨论及此,我们必须再一次提出那个更深层次的问题: 简单颠倒过来的黑格尔的逻辑究竟是什么?如果“颠倒过来”指的只是用物质概念去替换绝对精神,那么借此我们就能获得唯物辩证法吗?特别是,我们又常常将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直接对应于外部世界的客观规律,这么一来,一个很大的隐形逻辑悖论就出现了,因为黑格尔的思路是把人们的认知结构颠倒地客观化为世界的本原结构,那么概念及其运动就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而我们这种“倒过来”,却只是在说这不是“概念”,是“物质”!但究其实质,所谓辩证法“规律”其实还是人的认知结构,隐性的唯心主义在此并没有消除,只是我们自以为已经把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唯物主义地改造了而已。这是一个复杂的伪构境: 我们认为自己是唯物主义,可实质上,我们的构境与黑格尔的客观唯心主义思想构境是完全同质的。最典型的例子是,我们总在辩证法理论构架中先阐述质,再论说量的逻辑过渡以及辩证法中的本质与现象范畴,然而这些其实都不是事物的本然结构,而是人的认识进程之逻辑序,可我们却硬要将它们锚定在客观世界之中。接下来我们还将发现,列宁正逐步地在一个新的思想构境之中理解黑格尔哲学的逻辑序。可见,在把本体论辩证法与认识论割裂开来后,这个矛盾是无法解决的。因而,此时的列宁正深陷于这个无从摆脱的逻辑困惑之中。

不久之后,列宁开始注意到,《逻辑学》总是在直接研究认识论的问题,黑格尔总是把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与“现今的‘认识论’比较”,此外,“黑格尔是在把他的概念,范畴的自身发展和全部哲学史联系起来了,这给整个逻辑学提供了又一个新的方面”。(10) 换句话说,列宁已经意识到,在黑格尔那里,认识论与逻辑学是联系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