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在阅读中理解辩证法思想的前期线索
我们已经知道,在第一个重大理论逻辑异轨发生之后,列宁的整个读书思考框架有了显著的改变,旧的理论逻辑回路被新的开放式的回路所代替,实践射线也获得了新的逻辑基础。随之,他的理论思想构境和逻辑思考空间也就越来越丰富和复杂了。在有关辩证法问题的思考上,列宁首先是对黑格尔哲学的态度发生了转变,他不再只是简单地把黑格尔直接“倒过来”去寻找辩证法的话语片断,而是着力于真正深入到黑格尔哲学的大厦中去,以发现那些体现辩证法思想的基本逻辑。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列宁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批判态度有所变化,摈弃唯心主义杂质的努力仍然是贯穿列宁读书全程的一条红线。换句话说,事情绝不像某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那样,似乎列宁第一次思想转变的实质竟是从唯物主义向唯心主义的后退,他从此就成了黑格尔主义者。这种观点恰恰说明了这些西方学者的极端片面性,实际上,他们根本没有认真研究过列宁此处的深层读书思路。其次,列宁也不再动辄就在理论上他性式地频频“参见”马克思、恩格斯与普列汉诺夫,而是真正立足于自己独立的理解视界,自主性地去向黑格尔哲学发出更深的理论问题式的追问。至此,列宁独立地系统理解唯物辩证法本质的旅程方才真实地展开。
我要特别指出,在列宁读书进程中产生的逻辑转换,乍看上去的确有些类似阿尔都塞言下的“问题式转换”,但是,我认为在这里并不存在那种根本性的“断裂层”,因为在列宁的哲学思想中,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框架始终是占据支配地位的。这是我与西方列宁学在认识此问题时的根本不同。纵观列宁读书的整个进程,其间发生的不过是对这一“问题式”的理解视界的不断深化(至多是“亚问题式”转换),从而最终形成自己独立思考唯物辩证法的逻辑建构思路,真正达及足以驾驭和发展这一科学理论的高度。
同时,我还发现,即使是在第一次重要理论逻辑异轨已经完成了的《逻辑学》阅读的后半期,列宁对唯物辩证法的理解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那同样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我们已经指出,早在读书伊始,寻找黑格尔哲学中的辩证法因素就是列宁自觉的目的,所以,在整个阅读全程中,他总是致力于全方位地在一切可能有所发现的思考点上挖掘黑格尔关于辩证法的所有积极表述。在“伯尔尼笔记”的前期(指第一次思想转变之前的第一、第二阶段),列宁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理解主要集中于两个着眼点: 其一是黑格尔对辩证法具体内容的微观建构,这是在笔记中篇幅很大的内容(这也是以往“伯尔尼笔记” 研究的主要着眼点);其二则是黑格尔关于辩证法本质和逻辑结构的总体把握。显然,在起始阶段上,第二方面的思考其实是无意识发生的,它被重重挤压在那个否定性的他性镜像阅读构架之下。然而,正是随着这第二方面的思考的不断深入,列宁关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理解才达到了新的境界。以下,我们将模拟式地复建列宁这个重要的思考情境。
在“伯尔尼笔记”的开端,列宁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总体理解并不十分一致。囿于先前那个他性阅读构架的支配,列宁的理解落点之一总是要千方百计地去寻求辩证法的客观性基础。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起初,列宁往往试图把黑格尔的观念辩证法改写成物质辩证法。譬如,当读到黑格尔在《逻辑学》导言中提出的那两个辩证法的基本要求,即“联系的必然性”和“差别的内在发生”时,列宁立刻在一个方框中写道:“据我看来,这就是下面的意思: (1) 现象的某一领域的一切方面、力量、趋向等等的必然联系、客观联系;(2) ‘差别的内在的发生’,是差别、两极性的演进和斗争的内部客观逻辑。”(1) 显然,那时列宁想要的是客观辩证法,因而总是竭尽全力地试图摆脱黑格尔哲学中深嵌的太多的主观性和认识论意味。可是,细究起来,列宁的这种“改写”中内含着深层的理论悖结。请注意: 列宁试图确证联系的客观性,但现象本身却是一个主体性逻辑规定。在下文的讨论中,我们还将看到,客观对象并无所谓的现象与本质之分,这种区别是相对于主体[康德—胡塞尔意义上的“为我们”(for us)]而言才能成立的。我想,列宁并未意识到,黑格尔的辩证法恰恰是客观(观念)辩证法,其错误之处并不在于概念的主观性,而在于把人的主观认知逻辑就看成是客观辩证法。因此,简单地替换掉一个概念(从“观念”到“物质”)并不能改变黑格尔错误的实质。柯尔施、科莱蒂等人看到了这一点。关于柯尔施的观点,我将在下文中进行具体讨论。当然,他此时的自主性的哲学思想构境功力尚嫌不够,还不足以清晰呈现出这个深层的逻辑悖结。
列宁的第二个理解落点是主观辩证法,这倒是在另一个基石上对黑格尔观念辩证法的肯定,但是,列宁当然会把作为绝对观念自我认识的主观辩证法颠倒过来视为对外部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在这方面,列宁的确是十分敏感的,如列宁称赞黑格尔关于“不是抽象的、僵死的、不动的,而是具体的”辩证法的描述很有特色,是“辩证法的精神和实质”。(2) 这显然是指主观辩证方法的特点,即从认识论的视角发出的投射。
我们可以看到,这两个不同的理解落点在列宁读书的前期中一直是彼此相交的。“打倒天——整个世界(过程)的有规律的联系。”(3) 这是本体论上的物质辩证法。不久,列宁又写道:
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在什么条件下它们是相互转化而同一的,——为什么人的头脑不应该把这些对立面看作僵死的、凝固的东西,而应该看作活生生的、有条件的、活动的、彼此转化的东西。(4)
这又是认识视角中的主观辩证法了。继而,列宁又说:“客观地运用的灵活性,即反映物质过程的全面性及其统一性的灵活性,就是辩证法,就是世界的永恒发展的正确反映。”(5) 可见,列宁对主观辩证法的理解在加深。几乎是在同一页上,列宁继续用小方框标注出:“事物本身、自然界本身、事件进程本身的辩证法”(6) 。一下子,又回到第一点上去了。这种不断指认理论质点的习惯性思考,也就是我所说的理论思考中重要的理论逻辑回路。某种观点只有在逻辑回路中得到闭合式指认时,地位才是牢固稳定的,而逻辑回路恰好是一定思想构境的重要支点。不难发现,在列宁的同一个理论逻辑构境空间中,不同思考点的逻辑回路常常无意识地共存与相交,一旦它们被同时正视,同一思考情境的建构将立刻发生改变。拉康和齐泽克正是基于这一点才说,真实只能是“斜视”的。
这种内含了两个理解落点的思考点,一直到列宁研读《逻辑学》“本质论”的第一篇的后期才有了初步的改变。那时,列宁开始留意到黑格尔观念辩证法与物质辩证法之间的整体关系。也就是说,两个不同质性的逻辑回路被同时正视了,它们被直接链接起来。言下之意,列宁终于开始意识到黑格尔辩证法的实质是: 以一种畸形的颠倒的观念辩证法的形式,深刻反映了(“天才地猜测到了”)物质辩证法。列宁认为,黑格尔的观念辩证法在总体逻辑上是天才的:“万物之间的世界性的、全面的、活生生的联系,以及这种联系在人的概念中的反映——唯物地颠倒过来的黑格尔”(7) 。物质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是统一的!接着,列宁进一步阐发道:
一条河和河中的水滴。每一水滴的位置、它同其他水滴的关系;它同其他水滴的联系;它运动的方向;速度;运动的路线——直的、曲的、圆形的等等——向上、向下。运动的总和。概念是运动的各个方面、各个水滴(=“事物”)、各个“细流”等等的总计。(8)
此即物质辩证法在观念辩证法中的反映。列宁终于体认到,这正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映现出来的物质辩证法整体的“世界的情景”。依我的判断,这也是列宁在原先那个他性构架中所取得的一个值得瞩目的认识进展。
我们发现,随着读书进程的深入,列宁对物质辩证法的理论关注呈现出上升的势态,尤其是在他理解辩证法总体逻辑方面的第二个重要维度,即关于哲学本体论意义上的客观辩证法时发生了微妙变化。变化主要集中于列宁对规律和本质规定的理解。根据列宁脑中先前那个他性镜像中的哲学唯物主义解读回路,规律应该是外部客观世界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内在联系,是一个本体论上的范畴。而到了黑格尔的哲学体系里,规律与本质却只不过是绝对观念自我行进中的一个实现阶段,同时也是观念主体自我认知的一个过渡环节,因此,它们既是事物客观运动的法则,又是逻辑主体认识的自身阶段。一语概之,规律和本质都是本体论与认识论的统一。故而,黑格尔也才留下了“规律是现象在自身同一中的反思”之类的表述。列宁虽然对黑格尔的这种表述感到费解,但也已隐约觉察到了其中隐含的合理性。我们已经提到过,列宁称规律是人对外部世界统一和联系的总体性认识,因为他看出了黑格尔是要“反对把规律的概念绝对化、简单化、偶像化”,并提醒“现代物理学应该注意这一点”。(9)
必须指出,列宁此处并不是在简单地赞同黑格尔,而是已经初步察觉到了一条需要深化的逻辑线索,即被哲学唯物主义视为本体范畴的“客观规律”恰恰不是绝对的。一个特别有意思的细节是,在先前那个他性构架之中,规律自然是外部的客观法则,而黑格尔却认为这种客观法则与观念主体相关。显而易见,黑格尔的观点在列宁此时的理论逻辑回路中尚无法闭合。列宁此时还不能像马克思那样清晰认识到,我们的主观视界所呈现的外部对象(实体)以及运动规律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客观实在,因为这些“本质”和“规律”都是我们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上,通过实践而形成的对外部对象(本质与规律)的一定反映。当列宁写下“所以,规律和本质是表示人对现象、对世界等等的认识深化的同一类的(同一序列的)概念”(10) 这段话时,在他笔下规律和本质都成了人对外部世界认知的主观结果(而不仅是本体论意义上的)。紧接着,列宁又直接指出:“现象世界和自在世界是人对自然界认识的各环节,(认识的)阶段、变化或深化。”我揣摩,列宁此时尚未意识到,自己原先那个他性解读框架中的客观辩证法即将分裂,而其中一部分是与人(主体)有关(客观联系)的!或者说,在原先的哲学唯物主义理论构境中,最重要的理论逻辑回路和思维定势都将爆裂开来。
我们看到,正是在列宁加深对辩证法总体结构的理解的这个重要思想关头,前文指出过的列宁读书进程中的第一次思想飞跃发生了,而随这个新的自主性思想逻辑构境而来的列宁对黑格尔哲学态度的转变,也使他对辩证法总体结构的把握发生了突变: 一个崭新的辩证法理论思考情境被突现和建构起来了,这就是客观的、现实的实践辩证法。这既是列宁读书进程中第二个巨大飞跃的重要内容,也是列宁研究黑格尔哲学最重要的理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