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的层次

第二节 理性的层次

有关人的意识、潜意识、自我意识、理性、精神等哲学基本概念,就如善良意志一样一直在被人使用,但具体定义与内容也一直处于变化之中。意识通常被认为是人对环境及自我的认知能力,这种能力在不同的层次表现出不同的清晰程度,其中只有最浅层次的感觉、“察觉”因为外在性而被探讨得比较多,甚至常被当作意识的全部。然而,意识远非如此,其中最重要的还是看不见的自我意识,它是人在成长过程中从具体的事件反应中综合出来的,用于调控自我内部和与外界关系的一个深刻的理性层次。

沉思不是分析,也不是证明。思想与概念的严密性需要论证,而不是仅仅通过黑箱般神秘的沉思。康德对感性、知性、理性、信仰进行了层次与边界的划分,为科学知识和道德信仰划分界限,并处于分离状况。黑格尔试图用历史性的辩证法重新统合它们,然而绝对精神的宗教性设定与理性原则的根本背离,让康德在哲学中建立起来的实证精神被再次削弱。20世纪以来的科学技术革命现实地敞开了人类的视野,整个世界都能被纳入两颗弹丸般的眼睛,同时人类的思维一方面深入微观的量子世界,另一方面扩展到宇宙天际。沿着康德的理性分析思路,人的理性虽然不能还原到物理法则、动物行为之类的某个单一层次的逻辑,但在各门学科有了长足进展的当下,对理性的分析还是有了比之前更多更坚实的材料支持。例如,动物行为与心理学、复杂科学与进化论新进展等微观机制上的研究,以及新科技支持下的语言研究,都让意识与理性更加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