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理性的层次

第四章 历史理性的层次

虽然历史学有悠久的历史,但人类对自身的历史性反思或理性的自觉直到18世纪才开始。如果说维柯第一次运用理性来解释历史[1],那么从康德、赫尔德到黑格尔,从德罗伊森到狄尔泰,再到克罗齐、柯林武德,都离不开“历史理性”这个概念。语言转向之后受后现代主义思潮影响的各种历史学派也是如此,包括历史叙述主义者。历史理性的层次有时间、空间、要素、效果等方面不同的划分,对于历史来说,最大的层次在于人-社会之间构成的结构性关系。以个体对社会进行思想上的“反卷”而言,个人与人类社会看来像是构成了同一层面上的两个不同端点的跷跷板。虽然社会学家作为现实中的个人,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都隶属于一个具体的社会与一个具体的历史时点,但在思想的卷云中,可以从一种超越性的、人类社会的整体视角来思考人类社会的全部历史。在他们看来,亚历山大的征服战争由于其结果代表了人类整体的一种基本诉求——广泛的交往与交换——而具有历史意义,但是,对于那些被其铁蹄所践踏的生灵而言意义何在呢?

历史意义由此需要历史理性进行重新审视。随着科学研究走向学科细化与专业分化,历史理性的层次分化首先要纳入各种现代学科所揭示的历史进程。唯物史观把人类社会的历史看作类似自然演化那样具有客观规律性的历史过程。自然的历史是天文学和宇宙学说的研究范围,生物的历史可以用进化理论来解释,而人类作为生物体的历史则是人类学的范畴。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之后的五千年历史才是历史学的考察范围,对于历史来说,社会学、经济学、政治理论、(社会)心理学、人类行为理论等都是相邻学科,都是用来解释历史变化发展的学科资源。而对历史及历史理论的反思则是历史哲学的任务了。在历史学家的技艺层次上,历史学在20世纪50年代处在十字路口:一种历史学通过借鉴经济学得以改造;另一种历史学通过与维达尔、拉布拉什、布朗夏尔和德芒容等人文地理学家的联系,即通过与布罗代尔的长时段历史的联系而获得新生。在20世纪50年代,为历史研究提出具有时代意义的问题已不再是1929年的经济崩溃,而是经济复兴,是全球经济和地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的不平等。[2]这表明历史研究在宏观与微观两个层次上表现出不同的趋向:宏观层次上规律性薄弱,微观层次上由规律性主导。

历史理性是在时代发展的进程中不断层次分化而逐渐丰富起来的。历史理性在康德、黑格尔那里由于传统认识论留下的印记而带有强烈的历史本体痕迹,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历史与历史理性本身的探究越来越深入,逐渐把历史理性聚焦到如何认识历史、体验历史、重构历史,如何反思历史的认知、行为与实践之中了。这个“历史过程”本身就充分展现出历史理性的历史生命力,展现出丰富的层次性。

正是由于这种层次性的历史理性,人类历史延伸向未来的道路将越走越宽、越走越有人生丰富的层次意义。没有经过现代主义洗礼的人会直接吸纳后现代主义的思想观念,并以此宣称超越了现代主义,就如一个代代为贫民的暴发户把祖先打扮成贵族于是自己就变成贵族一样。这种简单路数最为黑格尔所不齿,“神的直接启示和既没通过别的知识也没通过真正哲学思维而得到锻炼和陶冶的那种普通人的常识,认为它们自己简直就完全等于或至少可以很好地代替漫长的文化陶冶道路以及精神借以求得知识的那种既丰富又深刻的发展运动,这就如同苦之自誉为可以代替咖啡一样”[3]。反思的逻辑会形成历史表现出来的各种所谓曲折与反复的轨迹(如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法国大革命)。单维度、单层次的认识与表述,譬如对历史规律的探寻,不能拘泥规律性的框架,而要深入历史中的事情内部,层次性地把握各种力量的博弈与消长。

历史理性的成熟需要细化而深入的分析,因而也离不开历史整体观。对历史的整体把握是人们历史观念成熟的基本标准之一。对于古希腊人来说,历史就是毁灭的、片段的历史;关于人类历史的整体性观念在基督教中得到了反映,却是关于彼岸世界的;对历史的整体把握则是在德国古典哲学那里获得集大成的。康德的普遍历史观认为,人类历史是一个合乎人类自由意志与理性的规律运动,历史学家通过理性的历史叙述,把从个别主体上看似杂乱无章的东西转化为在人类属性上人类原始禀赋漫长而不断前进的发展过程。[4]对于人类来说,个人只是一个一个的社会分子,而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他自己就是其全部,是一个整体。对于这个完整的主体来说,整个人类社会的历史,全部思想的历史,各种思想流派都不过是被作为主体的个体人在其思想和生活中反卷了的一个背景而已。康德对人的尊严、独立与自由的宣扬,与法国大革命对传统社会特权制度与等级制度的颠覆,都表达了天赋人权的观念,近现代历史上理性精神衍生出的一个新的“实践”层次:人类可以从“世界公民的普遍历史观念”为自己进行自由的谋划。

如果说古代侧重于人类社会整体,近现代以来则是不断地发掘个人的主体性。这是一种完整的主体性,体现在理性把握的历史叙事中。有学者在分析历史叙事中历史理性的表现方式后认为,历史理性作为一种对于历史的反思性力量,首先表现为对前提假设的自觉意识;而历史学作为一门使用日常语言的学科,日常生活中的理性思维也就成为历史理性的合法性来源之一。历史叙事正是运用日常生活的种种原则,如因果逻辑、连续性期待、个人效能规则、社会行为规范等来达成文本的“可理解性”,因此,在历史叙事中的历史理性实则呈现为一项服务于历史学家自身目的的计划,而合目的性、合规律性,表现出认识主体的某种能动性。[5]

如果说历史认识与历史解释需要历史理性,那么,历史写作或历史叙述也需要历史理性,两者都是历史理性的表现。吕森认为:“历史研究是分两点,一点是历史解释的过程我们称之为诠释,在此历史学家都会或隐或显地运用理论;第二点是给予历史解释以叙事结构和叙事形式,这就是再现,我坚持认为应该要区分诠释和再现。”[6]渗透在这种历史叙述之中的理性是一种更高层次的历史理性。因为,传统的历史叙述根据的是历史学家的“秉笔直书”,而现在的历史研究与叙述不仅依赖传承下来的历史书籍,还依据各种历史文献与历史材料,并与考古学的材料、器物形成相互支持与证明。当下,社会各个层次上的历史考察对传统的主要根据政治叙事的主流历史构成重要的支持与辅证,政治的确是人类社会历史中的主线,但它背后有思想文化层次,有社会经济层次、社会基本生活样态的层次。政治层次上的变迁并不是唯一的变化踪迹,甚至并不是最重要的文明历史的踪迹,我们对历史的反思如果没有在几个不同层次上的协同进行,又如何能够更真切地把握历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