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评价的层次
人们常常喜欢对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评头论足,例如,中国历史材料的丰富与人们独特的历史文化感,使得各种以历史人物、事件、历史朝代为主题的讲坛与新媒体花样百出。人类历史上的评价活动由来已久,例如《春秋》的“是非明辨,褒贬精当”。西方文艺复兴之后运用理性进行历史评价,但如恩格斯所说,在无情批判传统宗教、社会制度的同时,却成为试图衡量一切的唯一尺度而缺乏历史维度,“以往的一切社会形式和国家形式、一切传统观念,都被当作不合理的东西扔到垃圾堆里去了;到现在为止,世界所遵循的只是一些成见;过去的一切只值得怜悯和鄙视”[1]。在以历史评价为题材的现代文化产品的内容生产与消费过程中,人们既在历史叙事中产生思想与情感的共鸣,也在试图进行“盖棺论定”的争论过程中不断突破原有的简单而固定的认知,从历史经验中获取深刻的道理,甚至在评价的实践中反思历史与历史评价的真与善,重新审视现实的人生与时代。
历史价值与评价是人与过去历史之间的关系表征,是人作为主体对作为客体的历史对象之间认识与影响的双向阐释过程。虽然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历史价值”的概念,但国内学者从历史认识的历史事实与作为评价的历史价值,作为事实与价值在历史中的统一进行了研究,对唯物史观进行了一定的创新性阐释。历史作为一个进程,其价值不仅在于对人的现实存在的肯定和规定,还在于历史也是人类未来发展的条件,所以,历史价值从来都是就相应的主体而言的。[2]有人对历史价值进行不同视角的概念界定,一种是以人为主体视角看待历史表现出来的价值;另一种是历史对人的客观性作用与意义,因而历史价值表现为历史主体对象化活动所追求和创造的自然物质、社会政治、精神文化等不同类型的历史价值。[3]有了历史价值的界定,就可以对历史人物、历史事件与现象、国家与文明等做出相应的评价。评价本身也是历史认识、历史实践的一种多层次的活动,这种活动与生产劳动一样,是人类不断追求历史进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实践。也有学者从哲学层次看历史价值与评价,认为价值论和历史观是分属不同划分层次和系列的理论分支,“价值观与历史观统一”的实质在于实现历史观中真理与价值的统一,这是一个双向的建构过程,一方面要使价值论研究向历史观高度提升,例如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价值观;另一方面也要使历史观的研究向价值观的高度提升,如以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为背景的历史观。[4]
令人遗憾的是,一些为人类文明与进步做出过卓越贡献的杰出人物常常不能拥有一个通常意义上幸福的生活与人生。尼采在他最后弥留人间的十年里疯狂地为人类贡献了大概十部传世之作;弗洛伊德晚年忍受剧痛完成其最重要的著作;柏拉图、康德、斯宾诺莎这些人类思想天空中灿烂无比的“文明之星”都在孤独的单身生活中度过其非凡的一生;终生未娶的人还有牛顿、亚当·斯密、莱布尼茨这样的天才;马克思在病痛折磨与家庭困境中为资本主义社会批判与共产主义运动指明方向。几乎所有伟大的文明之星注定要付出超凡的代价与毅力,却不能如常人那样享受人生所有的现世美好。除了罗素、萨特这样少数几个拥有现实荣誉,他们在现世社会的存在与显现大多不是通过“这世界我来了”的高音喊叫与炫耀的体验,而是沉思与想象的体验。这些巨匠在人格层次上为如何过宁静的内心生活树立了一座座丰碑。但我们要问:他们难道不想在常人的社会生活层次上享受现世的愉快生活吗?他们的个人价值实现与世俗生活的幸福之间的排斥关系是社会问题还是他们自己的主动选择?如何是后者当然无可非议,但如果是前者,那这个社会的正当性是否有待改进?这个社会制度是合乎人性的吗?抑或是历史的评价存在不合理之处?
这样的种种不平需要用另外一种价值来填平——历史价值。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詹姆逊认为,就历史发展而言,我们直到今天才有机会目睹一种崭新的文化形式对大自然和潜意识的领域进行积极统制与介入。所谓文明的过程,如果表现为人类主观能动性的显现过程,那么在新的文明社会里,越来越多的强力统制与干预来自观念,而非生物学属性的人类本质特征。这种统制与干预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达到了一个拐点,本质性地颠覆了后者的决定作用,人类今天已经可以编制自己的生物性特征基因了,而不只是改变所谓的“文化基因”。例如,历史唯物主义以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来解释历史的发展,但以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人类社会的最终理想,生产力与器物当然非常重要,也的确表现人类社会的文明发展状况,但是文明的根本宗旨并不是器物,就此一条足以说明,衡量文明发展质量的根本标尺应该是一种复合层次的“文明经验”,既有硬的器物技术,又有柔软的人文精神。
历史评价有明确的观念与框架还不够,没有方法论的支持,那个框架也会是空洞的,或者无法具体化与验证,也不能得到发展。传统历史观中一些有关历史循环、历史衰退之类的观念在历史评价中就难以得到实证,所举的例子通常不过是历史上一些特例,但用不多的特例来支持普遍性的论断,显然是逻辑错误的,至少不能让人信服,因为完全可能存在另外一些相反的例子。甚至也有的评价是基于神话、传说等历史观念建构的所谓“历史材料”,那就更是一种观念的循环了。
对于许多历史编纂者来说,历史是一座宝库,有写不完的故事能够给予我们以大大小小的各种启示与智慧。但对于批判性、反思性的历史研究者来说,早在古罗马时期的波利比乌斯就曾告诫我们,每个历史的经验都是不同的,更别说日新月异的新时代了。越是试图从长远的历史推演到当下,其中的普遍性逻辑就越是空乏。大众对历史故事感兴趣与对文学性的奇闻逸事感兴趣没有什么两样,并不在乎它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这再明显不过地告诉我们历史与文学的边界是多么模糊。马克思也认为:“每个历史时期都有它自己的规律……一旦生活经过了一定的发展时期,由一定阶段进入另一阶段时,它就开始受另外的规律支配。”[5]
特别值得说的是,改革开放后延续“真理标准”的讨论,中国学者对评价与价值论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例如,李连科在《世界的意义——价值论》中基于马克思主义,探讨了物质价值、精神价值与人的价值的不同类型与评价;李德顺的《价值论——一种主体性的研究》从马克思主义视角下比较全面系统地探讨了有关价值的哲学问题;王玉梁在《价值哲学》中把价值认识与价值评价区分开来,探讨了价值真理问题等;袁贵仁在《价值学引论》中研究了价值认识过程的几个阶段。还有冯平的《评价论》从心理学上研究评价主体、评价过程与机制;马俊峰的《评价活动论》从价值论探讨了评价活动的发生发展史,评价的本质与特点、主要类型、结构与过程,结合中国之前有关农民革命的历史评价问题,探讨了评价的制约因素与科学化问题。这些都与中国市场经济改革背景下各种新价值观的冲击与人们的精神需要相关,及时回答了普遍的社会精神焦虑,在一定意义上填充了最早创立价值理论的西方思想界近些年来的评价低潮。随着世界各种冲突与新科技剧变时代各种社会问题,以及对中国式现代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结合等论题的思考,时代呼唤着历史评价的再次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