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的第三阶段
(从“七一五”大逮捕、坚持狱中斗争至大批师生下乡参加武装斗争)
何绍周从南京回来之后不久,召集他的特务爪牙吩咐说:“昆明的学生,是共产党学运最强的地区,我们要从破获学生组织中破坏共产党的地下组织,并且要找出与云南‘匪’区的关系,要把云南的共产党斩草除根,寸草不留。”“七一五”暴行的下午,他在招待记者时又夸下大口说:“只要把云大、南菁攻下来,便可将云南的共产党一网打尽。”卢汉13日的谈话中,也表露了同样的含义,只是不像何绍周那样说得露骨。这一情况说明,“七一五”大逮捕之后,破坏党的组织与保卫党的组织,成为敌我斗争的焦点。而这一斗争,又与维护“反扶日、反迫害”斗争的正义性紧密结合着。
为了实现破坏我地下组织,达到“斩草除根,寸草不留”的目的,反动派算是做到殚精竭虑,费尽心机。上了黑名单的,全部被关进宪兵十三团、警备总部、警察局的监狱中,施以酷刑逼供。其余同学,除15岁以下的准予请保释放以外,全部拘押于夏令营(集中营)。敌人设置夏令营的目的,表面是为了“感训”,实际是“以瓮关鳖”,将有嫌疑的学生全部软禁,他们把主要希望寄托于监狱中的刑讯逼供,他们期待着地下党的组织攻破之后,顺着供出的线索,把夏令营中有牵连的学生如瓮中捉鳖那样也投进监狱。
这场斗争分别在两个战场进行,一个是监狱和法庭,另一个是集中营。
监狱和法庭的斗争又分两个阶段:一、警备总部、宪兵十三团和警察局刑讯阶段。二、特刑监阶段。
审讯学生的这伙特务,是一伙嗜血成性的地地道道的匪徒。他们对共产党有刻骨仇恨,以监视、逮捕、屠杀革命者为职业;在革命学生与他们搏斗39个小时并互有伤员之后,他们对学生就更为仇恨;再加上何绍周已经下了坚决攻破云南地下党组织的死命令,又有重金奖赏的物质诱惑,所以他们更是卖力,用各种残酷手段对付学生。他们首先用恶劣的囚禁条件和饮食折磨学生。学生被捕后,没有垫盖物品,只能睡在地下,而他们故意先把牢房泼湿,让学生睡在湿地上。在警察三分局,他们认为重要的13个师生,竟被关押在一个用57根椽子做成的面积不到4平方米的木笼里,被关押的人根本无法睡觉。至于饮食,则全是霉味很重,砂子、稗子很多的糙米饭,很难下咽。他们对学生采取秘密审讯,在一个多月的审讯中,施加的刑法有电刑、踩杠子、绞手指、吊头发,等等,至于拳打脚踢,则是家常便饭。王维采同志连受多次电刑,被踩杠子,手脚差点残废,仍然一语不讲,始终坚守党的秘密;对杨畅东同志多次施以酷刑,敌人仍然一无所获,就用假枪毙吓唬他,他以为是真枪毙,但在绑赴刑场之时,态度从容,毫无惧色。同学们忍受种种酷刑,始终保住党的组织,使敌人的企图无法实现。这种坚贞不屈的革命精神,使各方面的人士都感动佩服,如云南耆老,前民政厅长丁兆冠说:“这些人才是云南的人才,土匪吃不消的刑法,他们可以安之若素。”就连那个杀人不眨眼的宪兵团长彭景仁也不得不表示佩服:“这些人才算大丈夫、好汉,像我们国民党,真是找不出这样的人来。”
敌人把特务装扮成受害者,和学生关在一起,企图用欺骗和秘密侦察的方式获取刑讯逼供难于得到的材料,其诡计也被学生识破,对之严密防范,使敌人一无所获。
敌人为了掩盖其围攻、毒打、逮捕学生的血腥罪行,还采取下述卑劣伎俩欺骗群众。
一、在云大会泽院制造假现场,把警察进攻时造成的破坏(如在化验室中造成的破坏)归罪于学生,大造舆论,诬蔑学生破坏了多年的教学设备。
二、美化镇压学生的“勇士”,把那些因进攻学生而受伤的宪兵警察装扮成英雄,组织各种社会团体去慰问,“表示钦敬”。
三、诋毁、诬陷学生,为屠夫民贼涂脂抹粉。“七一五”以后一段时间,昆明的一些报纸充斥着诋毁、诬陷学生的谣言,如《平民日报》竟制造弥天大谎,将童子军用的木枪拍照,说在南菁搜出大小枪支32支,把那个从房顶坠落跌死的宪兵编造为被学生捉住之后,对准脑袋开枪打死,然后从窗口扔出。与此同时,竭力为这场大屠杀的指挥者涂脂抹粉,卢汉、何绍周也多次粉墨登场,发表谈话,不惜颠倒黑白,把受难者诬蔑为灾难制造者,屠杀学生的指挥者却反而成了大慈大悲的菩萨。
党组织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揭露敌人的卑劣伎俩,坚持“反扶日、反迫害”斗争的正义性,还在会泽院三楼被包围的时候,就将惨案情况发布省外,《大公报》于7月16日即以专电刊登了“七一五”惨案实况,在全国震动很大。[15]
一部分侥幸逃出魔掌的同学,以“昆明学生反迫害联合会”名义,发出《为“七一五”惨案告全国同胞书》,对反动派的血腥罪行作了控诉。在历数反动派的种种罪行之后,他们愤怒地表示:
我们昆明学生认得:谁迫使我们不能安心读书!谁不让我们爱国!爱国竟成了罪过!谁活生生地夺去了我们的兄弟姊妹!谁剥夺了我们的自由!甚至不让我们活下去!我们有高度的爱,三万学生同生死、共患难!因此我们也有高度的恨!我们将用一切方式为我们受难的兄弟姊妹复仇!我们要把悲哀变成愤怒,把眼泪变成力量!一句话,我们要复仇![16]
云南旅北平同学成立了“昆明‘七一五’后援会”。于7月19日致函云南省参议会,愤怒地表示:
这次“七一五”血案的责任问题,我们是誓死,追究到底,我们要把这个血案控诉给全国爱好正义的人们,控诉到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使他们了解这些屠夫刽子手们的罪行。[17]
由于全国舆论的压力,更由于广大学生忠贞不屈的革命情操使反动派的刑法失去作用,敌人感到继续实行秘密审判对他们不利,乃改变做法,于9月下旬将他们认为“情节严重,证据确凿”的76人移交特刑庭,在陆军监狱专门辟了六间牢房(女牢除外)作为特刑监关押他们。
从此,监狱斗争和法庭斗争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76人中,有党员34人,其中还有7个同志,分别担任市工委委员、区委书记、区委委员、学联党组负责人,大学、中学党组织负责人的职务。此外,还有许多“民青”成员。这情况表明了斗争的严峻性。严重的刑讯虽已过去,但敌人并没有放弃破坏云南地下党的意图,而为数不少的革命者(包括拘押于集中营的同志)还控制在敌人手中。如何搞好对敌斗争,如何在新的条件下保卫党的组织,仍然是摆在每个共产党员面前的严重任务。为了适应战斗需要,昆明市工委委员兼西北区委书记袁用之同志采取秘密串联,单线联系的方法,联系了云大附中的杨一堂、中山中学的王家榘、天祥中学的卢华泽、昆明师院的杨畅东、云南大学的杨知勇等同志,建立了党的临时支部,由袁用之同志任支部书记。临时支部后来得到省工委书记郑伯克同志追认。袁用之同志于1948年11月出狱,临时支部工作,先后由卢华泽、杨知勇同志负责。
党的临时支部提出了“把监牢变作战场,把监牢变作熔炉,把监牢变作学校”的战斗口号。
为了发扬同舟共济的革命友爱精神,支部组织大家讨论之后,确定凡是外面送来的钱物,百分之三十归本人享受,百分之七十交集体统一分配;还专门组织了物资保管分配小组。但实行的结果是没有一个同学愿意享受那百分之三十,所有外面送来的钱和物资,都由集体享受。这就克服了因家庭经济不同而形成的牢狱生活中的物质差别。这种做法,物质方面的价值不大,在精神上、思想上体现的意义却十分巨大。
临时支部组织全体同志进行了一系列斗争。
一、改善生活条件的斗争。(https://www.daowen.com)
刚关进特刑监,放风每次时间每天不到半小时,经过斗争之后,敌人被迫延长了放风时间,基本做到在特刑监外面那块狭小的范围之内,白天整天放风。
狱中饭食极差,饭食是砂子稗子多的糙米饭,没有菜,只有一点点漂着几片菜叶的“玻璃汤”,经过斗争,敌人同意由那些可以到狱外买菜的囚犯代买蔬菜,由特刑监的同志自己做菜。
旃桂馥同志在狱中饱受折磨,害黄疸病,缺乏医治条件,经过斗争,敌人被迫同意保外就医。
二、组织学习政治、认识形势。
国民党陆军监狱的狱吏中,也有同情学生的人,他们曾多次暗暗地给予帮助。对他们做了工作之后,曾通过他们把《时代》杂志、《时代日报》等刊物带进狱中,作为认识形势的学习材料。允许探监以后,外面的同志用各种秘密方法把学习材料带进狱中,甚至把省工委秘密印制的登载新华社电讯的《新华通讯》带进狱中。
支部把一间牢房变成一个学习小组,共同学习时事,学习革命理论,互相批评帮助。许多同学反映,在狱中几个月,思想上得到的收获,比在外面一年学到的还要多。
三、组织锻炼身体,既增强抵御特刑监恶劣生活条件的体力,又为出狱之后参加武装斗争准备好身体条件。
四、利用敌人的法庭揭露敌人,宣传“反扶日、反迫害”斗争的正义性。
敌人玩弄公审的把戏,表示他们是依法办事,企图以之挽回因武装镇压而失去的民心。“公审”是在华山南路的高等法院进行,最先提去“公审”的同志要戴手铐,支部组织大家拒绝戴手铐,敌人没法,只好取消这一做法。支部与狱外党组织联系,尽量动员同学在“公审”时到特刑庭旁听,支部又组织被审同志在法庭上揭露敌人。被审的同志,绝大多数这样做了,如有的同志把笔砸在桌子上斥责敌人“你们宣判的不是我的徒刑,而是宣判宪法的死刑。”参加旁听的同学都反映,看到被捕同志们的表现,受到很大教育。
五、追悼烈士、勉励战友。
共产党员曾庆铨、蒋仲明两同志于1948年9月在滇南磨黑镇壮烈牺牲。得知此消息后,即串联两同志的生前友好,在极端秘密的情况下举行了悼念活动。旃桂馥同志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治疗,保外就医没有几天,就饮恨去世。同志们因她的牺牲而无比悲愤。在一个寂静的夜晚,当敌人以为大家已经入睡而放松警戒的时候,六间牢房的战友分别在一幅黑布前默哀。黑布上写着这样两行白字:“沉痛悼念战友旃桂馥,血债要用血来偿还。”那一晚,大家都立下誓言,一定要给敌人以加倍的惩罚。
一二·一运动三周年纪念日,全体战友在狱中开了纪念会,悼念死难烈士。
1949年1月,撒尼人民的好儿子毕恒光同志被敌人从狱中拉到虹山杀害。毕恒光同志是中山中学的学生,1945年入党,1946年被派回路南圭山区开展工作,在武装斗争中被捕。他被关押在特刑监旁边的牢房里。同志们因他的牺牲而万分悲痛,又在特刑监举行了小型追悼会。
六、发展组织、吸收新党员和“民青”成员。
临时支部根据战友们在狱外和狱中斗争的实际表现,经过严格考察以后,还个别吸收了一些同志参加党和“民青”组织。如建民中学的张伟琦同志,金江中学的李余圃(吕有林)同志,龙渊中学的严德裕(严实)同志,在狱中被吸收入党;云南大学的欧明修(欧三)被吸收加入“民青”。
临时支部和狱外党组织保持着联系,党员、“民青”成员出狱,支部都把他们的关系介绍给党组织,使他们一离开监狱,就能和党组织取得联系。云大党员李德钰同志出狱时,临时支部还让她把全部被关战友签名的“上省参议会书”带出去,请党组织设法交给省参议会。
何绍周从未放松他攻破地下党组织的计划,他进攻的主要目标,就是关押于特刑监的这76个“要犯”。11月30日,他曾发给特刑庭一份代电:“无罪证而有实际作用者,不能释放,并依法延长侦查时间至最大限度”。[18]表明他总是不甘心失败的。
1949年4月15日,被捕同志全部出狱,胜利地结束了法庭斗争和监狱斗争。
监狱斗争的另一个战场是“夏令营”(集中营)。
被软禁于“夏令营”的学生有500多人,其中有不少党员和“民青”成员。“夏令营”斗争的焦点,仍然是保卫党的组织和坚持“反扶日、反迫害”斗争的正义性。省、市工委决定的“夏令营”斗争方针是“在保持革命节操的情况下,保存力量、争取出营。”党组织要求组织成员坚决保护党的组织,不能暴露。由于“夏令营”的情况与监狱不同,即敌人对被软禁于“夏令营”中的同志不像关押于狱中的同志那么重视,敌人为了欺骗社会舆论还要装成“感化”学生的样子,不轻易采取逮捕、毒打的做法,因而要尽量稳住敌人,用消极抵抗的方法对付敌人,不经组织同意,不能擅自逃离,以免惊动敌人。有的领导同志曾冒着危险,以家长名义到“营”中探望学生,向党员干部传达了党的指示。
“夏令营”中的同志坚决执行了党的指示,敌人要求写悔过书,他们以软拖硬磨的手段对付,坚决不写。敌人要写自传,他们就写些生活琐事,不涉及政治。敌人要他们填写最崇拜的人,他们就填古代著名诗人和世界著名的科学家,如李白、杜甫、居里夫人等。敌人开座谈会讨论学生应不应该过问政治,他们就缄默不语,你进我出,搞得敌人非常狼狈。建民中学的一个党员教师、被捕时冒充一个已经回家的师院学生名字,使敌人减轻对他的注意,但随时有被发现而抓进监狱的危险,师院几个党员冒着自己被抓的危险,共同签名担保他外出,这个同志外出后即由组织接走。敌人有延长“夏令营”时间的图谋,党组织即发动家长给何绍周施加压力。“夏令营”的党员和“民青”成员秘密串联,将家庭住址和家长姓名交给外面的党组织。党组织动员了学生家长170余人发表呼吁书,要求当局实现诺言。卢汉、何绍周只好于9月5日宣布结束“夏令营”。
“夏令营”的斗争,也以中国共产党的胜利宣告结束。伪教育厅厅长王政曾对他的秘书科长说:“夏令营的工作我们基本上是失败了。开学以后,我们的麻烦又多起来了。”
这次法庭斗争和监狱斗争,从1948年6月17日开始,至1949年4月15日被捕人员全部出狱而宣告结束,历时十个月。经过这场严峻的考验,保护了党的组织,保存了党的骨干,证明云南地下党是一个坚强的组织。敌人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表面上,他们弹冠相庆,举杯祝贺,内心深处却忧虑重重、惶惶不安,所以不得不在《中央日报》发表评论:“谨防春风吹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