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红岩决策
云南的党组织是在大革命时期建立的,土地革命时期遭到破坏,1935年至抗日战争前夕,又恢复重建。1941年至1942年间,重庆南方局先后派郑伯克、侯方岳、刘清到云南,组成第三届云南省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工委或滇工委),书记郑伯克,委员侯方岳、刘清。在此期间,根据党中央关于荫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当时传达是长期埋伏,积蓄力量,深入群众,以待时机)的方针,省工委在前届省工委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地开展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在城市和农村积极展开群众工作。
1944年秋,日军沿湘桂路向西南进犯,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9月,郑伯克到重庆,在红岩村八路军办事处二楼上,向南方局负责同志董必武、王若飞汇报工作。王若飞同志指示,如日本继续进攻,侵入贵州,云南要准备打游击,要进行武装斗争。他说,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所揭示的,共产党人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他还说,被剥削被压迫阶级干革命,最高斗争形式是武装斗争,用武装夺取政权。他从陈胜、吴广谈到洪秀全;从十月革命、南昌暴动,谈到毛主席关于武装斗争的论述。他指示在农村中,要以各种形式进行武装斗争的准备工作,一旦形势有变化,客观条件具备,主观条件成熟的地方要发展武装斗争;主观条件不成熟的地方,要做准备工作,切勿过早暴露目标。
汇报中提到云南宣威、贵州水城接壤地区,农民遇到年景不好,青黄不济,部分较贫苦的,往往铤而走险,外出抢劫以谋生,过段时间,仍回家乡种地。反动政府对此视为非法,而当地群众却认为合法。王若飞同志指示,在这些地区,为避免过早暴露目标,要组织农民以自发的形式搞武装。(https://www.daowen.com)
若飞同志由此而谈到地理条件,他说,什么地方搞,当然主要看那里党的群众基础,至于地理条件,他从隋朝末年河南的瓦岗寨,谈到北宋山东的梁山泊,谈到红军时期的井冈山、梅山、大别山。他说,发动武装斗争的地区,最好是省与省、县与县之间的接合部,那些地方反动统治比较薄弱,他们尽管反人民是一致的,但其互相之间仍有矛盾可以利用,有回旋余地。
1945年秋,抗日战争胜利结束,内战危机却严重存在。南方局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在争取和平民主的同时,布置云、贵、川等省农村据点,作好将来打游击的准备,以免在国民党发动内战时,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
1946年2、3月,国民党反动派破坏旧政协决议,在重庆先后制造了校场口血案,捣毁新华日报社等事件,内战大有一触即发之势。这时,郑伯克又去南方局汇报云南工作,王若飞同志指出,对于战争与和平,要作两手准备。谈到农村搞武装斗争时,他重申1944年的指示。他说,有条件就搞,条件不够就准备,切忌没有搞起来就暴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