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三征”、反掠夺斗争
1946年4月1日,云南省第一届参议会开幕,同一天,蒋介石在重庆国民参政会上作政治报告,撕毁东北停战协定和政协决议。大会开始就面临内战即将爆发的严峻局面。统战工作小组成员发动进步势力在大会上开展了反对内战、争取和平的斗争。本着“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反对顽固势力”的方针,统战工作小组把争取中间势力包括中等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和地方实力派,作为解放战争时期的严重任务。正如毛泽东同志在《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中指出的,争取中间势力的条件之一是“尊重他们的利益”。省参议会中的中间势力即地方势力,大多数是云南地方实力派的政治代表。为了抵制蒋介石发动内战而加重人民负担,在历次大会上进步势力联合地方势力提出反对征兵、征粮、征税(简称反“三征”)。由于“三征”也损害地主上绅的切身利益,因而受到地方势力的一致支持。经过3年多坚持不懈地斗争,到1949年2月9日经参议会驻委会开会决议,立即停止征兵征粮,省府同意照办省参议会并通电全国一致主张。据3月1日国民党中央社电讯,自云南省参议会发出请求停止征兵征粮的电文后,连蒋介石的家乡浙江省参议会也引起了共鸣,亦电请行政院要求缓征。关于反对征税和由地方政府接收国税,也于1949年6月经驻委会决议,将云南直接税、货物税、关税、盐税4项国税全部划归省府代办。反“三征”的胜利对蒋介石政权不啻“釜底抽薪”,而对地方实力派则是直接的支持。
为了从组织上进一步争取地方势力,反对蒋介石直接控制云南,小组根据旧政协主张地方自治的精神,于1946年夏发起组织“云南地方自治促进会”,立即得到许多代表地方实力派参议员的支持和参加,同时发行会刊《新云南周刊》,推荐地下党员王颂陶、万国祥、雷必兴等人担任编辑,积极宣传反对内战,维护地方利益,为争取自治和民主而斗争。(https://www.daowen.com)
国民党中央和云南地方政权之间的矛盾,还表现在争夺关系到地方实力派赖以维持生存的云南经济命脉的控制权。卢汉任省主席期内,企图把由缪嘉铭、陆崇仁、李培炎三系财团所掌握的云南地方官僚资本合并改组为“人民企业公司”,内定缪嘉铭为总经理,而以中统为核心的顽固势力则提出以国民党中央银行昆明分行经理厉德寅为该公司的总经理。为了不让蒋介石把这笔庞大的财产抢走作为打内战的资本,进步势力支持地方实力派的主张。在1947年的股东大会上,缪嘉铭被选为总经理。卢汉随即提拔了“人民企业公司”资金半开银币1000万元,扩充保安团。又如,1948年8月19日,国民党政府借口改革币制,发行金圆券,强制收兑人民手中的金银和外币,两个多月的时间即兑入黄金近7万两,纯银43万多两,银元(袁头)82万元,还有美钞、港币等,收兑数超过上海的10倍。为了搜索战费,国民党中央政府企图将“云南人民企业公司”所属富滇银行存放的美金500万元、黄金2万两、银条42万两、银元1600万元及英镑外币,一概收归国有。1948年省参议会第六次大会为此设立专案,电请行政院云:“各城市收兑之黄金、白银应即存在各省作金圆券之准备。”省参议会得知昆明中央银行收兑之金银正在启运,立即咨请省府饬该行停止外运,省府决议立即照办。驻委会提议将中央银行前兑存金银外汇专作补贴保安、常备、自卫团队购米之用,并严禁向人民估买摊派食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