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至1946年秋,省工委是这样分工:书记郑伯克掌握全面,分管昆明和滇西工作;委员侯方岳分管滇东北工作;委员刘清分管滇东南和滇南工作。遵照南方局指示精神,省工委在分管地区积极准备武装斗争。(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