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在战斗中迅速发展壮大
1949年4月初,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已经取得决定性的胜利。4月21日解放大军渡江,解放了南京、上海,很快又向未解放的广大地区进军。国民党部队节节败退,全国解放已为期不远了。在这大好形势下,根据省工委和滇西工委的指示精神,为迎接胜利,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1.建党。8月,根据边区党委扩大会议的决定,撤销滇西工委,分别成立滇西地委与滇西北地委。在滇西地委的领导下,我们分别成立了弥渡、三姚、东山、坝区、三街、一街等七个区委,加强了发展党和各种群众组织的工作。滇西人民自卫团所属各支队成立了党总支,加强了党对部队的领导。为了便于统一领导滇西地区的工作,从7月下旬开始,我们把一直跟随部队行动的第八支队总部(它是滇西地委未正式成立之前党、政、军的领导机关),固定在祥云的鹿窝,并在那里开办了两期干部训练班,共有300余人受训,为部队的发展及接管政权做了准备。
2.建政。我们在东山区、南山区建立了3个区政府,10多个分区政府。我们还建立了“滇西地方行政委员会”,作为滇西地方最高政权机关,开展财经税收、民兵建设等工作。
3.建军。我们的队伍公开打出旗号及党、政、军各方面工作的展开,在滇西人民群众中迅速扩大了影响,滇西的各种势力也引起很大震动。这时,通过地方党组织及“民青”“农抗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成批的农民、知识分子要求参加我军。这是我军迅速壮大的一个重要来源。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民变武装、地富武装,纷纷表示愿意接受我们的领导。这些武装,大体上可分为反蒋的、中立的、投机的几类。我们根据华南分局、省工委的指示精神,结合我们的情况,提出了改编这些武装的几个原则:(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2)自愿参加,不得强迫;(3)我们要派政治工作队、政治工作人员到改编的队伍中进行政治思想工作,执行党的政策;(4)经过整顿,正式编入我部。
根据这些原则,4月中旬,我们到弥渡整编了当地的一支武装,编为滇西人民自卫团第三支队(相当于团的编制)。当时,驻弥渡的保安第五团撤走了,县长也逃跑了。我们的政工队进了县城,发动群众,建立了一个以县参议长盛铎(系党的统战对象)为主任委员的临时县政委员会。这是我们在滇西建立的第一个县级两面性政权。我们的队伍撤出弥渡之后,它在弥渡地下党的领导之下,曾经做过一些有益于党和人民的事。
5月下旬,我们又将楚雄哨区的联防总队集中在祥云下庄街,整编为自卫团第二支队(相当于团)。以后这两支队伍一直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战斗。还有一些武装则因为它们不接受我们的这些原则,我们就拒绝整编他们,如景东的投机武装梁星楼部。这支队伍拥有人枪数千,1949年8月,我们和梁在弥渡密祉举行谈判时,梁曾表示愿意接受我们的领导。但实际上是在搞“红旗政策”[4],我们一方面撤回派去的工作组,另一方面在我们的队伍中揭穿梁的阴谋,教育指战员正确对待其他武装力量,正确贯彻党的政策。(https://www.daowen.com)
7月间,国民党滇西护路总队指挥马超群,在昆明找党联系,表示愿意接受我们的领导和指挥,听从改编。但考虑到他是著名大烟商,同时和反动派关系较复杂,故未改编,只是派了工作组前去联系,并在士兵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直至12月8日,他宣布起义,才将其部队改编为暂编总队。
正因为我们对于投靠我们的各类武装力量采取不同的对策,因此我们既壮大了自己的力量,又保证了党对部队的领导。经过一段时期,我们的队伍发展成为包括4个支队(团),近3000人的武装力量(其中,第四支队是在更后一些时期编成的)。
我们的队伍是在党的教育、组织、绝对领导下,跟国民党反动派的长期斗争中壮大的。5月初,我们将第一、第三支队(团)集中在弥渡的五台山整训。主要是对部队进行形势及党的政策教育。5月10日,我们将第三支队(团)调大姚七街一带阻援,集中第一支队(团)的力量奔袭盐丰县城。由于事前调查的情况准确,部署恰当,因而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战斗即解放盐丰县城,俘敌70余人,缴获步枪70余支,轻机枪两挺,子弹4000余发及大批医药用品,我无一伤亡。这是我们继弥渡之后占领的第二座县城。进占盐丰不仅锻炼了部队,缴获了物资,而且我们通过开仓卖盐,部队严明的纪律,保护社会秩序,使人民安居乐业,大大增进了群众对我们的了解。
6月间,为了贯彻上级深入到根据地边缘地区活动,扩大党的政治影响,尽快与滇西北、滇北、滇南、滇中等地区的边纵兄弟部队沟通,使几个地区连成一片,扩大我军的回旋余地的指示,我们组织了北海、泰山、湘源、东海4个武工队,分别到边缘地区活动,为以后我主力部队向这些地区活动创造了条件。
我们虽取得不小的胜利,也有失败的教训。在部队壮大、连续胜利的情况下,我们在宾川战斗及姚安战斗中,没有认真进行调查研究,未从敌我的实际情况出发,或把战斗的胜利侥幸地寄托于内应;或因情况不明,偷袭不成,致使两次战斗都不得不在强攻中失败。违背了毛主席的十大军事原则就会碰壁,这是在部队壮大中受到的反面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