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信息化标准规范
2025年08月10日
三、护理信息化标准规范
护理信息化标准,可以解释为在护理工作中为获得最佳秩序,经研究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重复使用的护理信息化工作规范性文件。它包括业务标准、术语标准、文档标准、数据交换标准等。护理信息化标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管理工作和技术文档等所有过程和结果的规范性表达上。
信息技术的发展要求必须进行信息标准化建设,包括术语的标准化、编码的标准化、接口的标准化等,它是信息共享的基础,是国家基础信息库建设的保证,更是我国在国际竞争中获取主动权的关键环节。如果没有信息的标准化,就会导致一个个信息孤岛的出现。
按护理工作的内容划分,护理科技信息和护理教育信息暂不列入技术标准,护理信息化标准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护理业务信息标准和护理管理信息标准,标准的名称应指向明确、周全。标准适用于医院、医保机构、社区医疗机构和其他具备合法医疗职能的部门和单位。
实体信息系统通常包括护理管理信息系统、临床护理信息系统等,这是当前在医院信息化体系中较常见的护理信息化建设内容。相应的业务信息标准可以有:护理信息系统规范(基础类)、手术护理信息规范(专业类)、急诊护理信息规范(专业类)、电子病历规范、护士工作站信息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