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远程医疗建设经验

二、国外远程医疗建设经验

1. 立法助推远程医疗体系建设  

美国的远程医疗体系,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建设,取得了相应的成果。远程医疗的服务范围也随之扩大,在更多的应用领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管理重点也从急重病例逐步扩展到慢性疾病病例。远程医疗法律体系逐步完善,1996年以后,美国联邦政府针对远程医疗先后颁布了《健康保险携带和责任法案》《在医疗行为中正确使用互联网的标准指南》等 40 余项相关的法案,在制定法案时结合了各州现行的政策要求,同时将文化差异也融入进来,在一定层面上解决了地域差异问题。在相关制度上明确要求了医疗机构要降低患者的再住院率,推进了以降低医疗成本的远程医疗体系的推广建设,明确了医疗工作规范,将医疗保险与远程医疗有效衔接,提高了远程医疗的普及与应用范围。

2. 硬件设施发展为远程医疗落地奠定基础

数字化医疗设备的先进性为美国的远程医疗普及奠定了基础。构建数据中心平台和技术支撑平台,通过数字化信息采集、数据存储、数据分析,在技术层面通过大数据分析实现医疗数据的预警与预判;研发以人工智能技术为基础的新一代医疗设备,如多类型通信接口的心电图机、心电图/脑电图传输设备、病理学显微镜相机、遥控病理学显微镜系统、皮肤科皮肤相机等专用设备;利用遥感技术、远距离监护技术、视频显像技术计算机仿真和信息技术等,实现患者“数字化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