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护理服务”建设内涵
老年群体有慢性病高发的特征,对疾病护理和养老服务的需求较大。同时,对于失能、半失能、空巢老人来说,护理人员上门服务更为重要。互联网 + 护理作为互联网+医疗的一个分支,解决了困扰患者的实际问题。2019年,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 + 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互联网 + 护理服务”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出院患者或罹患疾病且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的护理服务。
1. 国外“互联网+护理服务”现状
从国外相关建设经验来看,美国的“上门护士”已有百年的历史。伴随着互联网兴起,美国在“上门护士”的基础上融入了互联网的元素,形成了产业。根据有关报道,美国“上门护士”服务机构已超过17万个,其中主要分为营利性家庭医护机构和医疗机构企业,服务项目分为专业护理和护工服务,主要人员是注册护士和护工。护士必须通过正规途径获得护理文凭,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接受定期培训,主要负责护理专业性操作及相关服务,如静脉注射等给药治疗、术后24小时病情观察等;护工须经过州卫生局培训并获得执照,主要负责陪伴、看护、提醒吃药、进行生命体征监测和生活护理等。
2. 我国“互联网+护理服务”现状
为了更好地健全“互联网+护理服务”的行业规范,保障医疗机构和患者的相关权益,助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列为试点省市,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重点为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出院后患者、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地区在完善管理制度、防控执业风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一定时间建设经验的积累,国家卫健委在2021年1月将“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惠及面更广。3. 护士是“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主体
为了更好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建设,应当强化护士对应能力建设,依据上门服务的内容和相关法规制订专项的业务培训计划,如健康教育、康复护理、心理护理、法律法规、纠纷处理、不良事件处理等;应建立完善的培训考核机制,实现定期培训、定期考核,不断提升护理人员的综合素养,全面提升“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业务边界和内涵质量。“互联网+护理服务”建设能够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促进其全生命周期健康,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