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性决策方法

一、定性决策方法

决策者运用社会科学的原理,并根据个人的经验和判断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和内行的集体智慧,从对决策对象本质属性的研究入手,根据事物的内在联系及其运行规律,通过定性研究,为制订方案找到依据。

(一)头脑风暴法

头脑风暴法又称畅谈会法。该方法是由美国BBDO广告公司的奥斯本首创,主要由工作小组人员邀请有关专家针对某一问题在正常融洽和不受任何限制的气氛中以会议形式进行讨论、座谈,打破常规,积极思考,畅所欲言,充分发表看法。

具体组织形式为:讨论小组人数一般为10~15人,最好由不同专业或不同岗位者组成;时间一般为20~60分钟;设主持人1名,主持人只主持会议,对设想不做评论。设记录员1~2人,要求认真将与会者每一设想不论好坏都完整地记录下来。

头脑风暴法专家小组应由下列人员组成:方法论学者——专家会议的主持者,设想产生者——专业领域的专家,分析者——专业领域的高级专家,演绎者——具有较高逻辑思维能力的专家。

该方法的特点是:相关专家敞开思路,不拘形式地针对某些问题畅所欲言;对别人的意见不允许反驳;鼓励每个人独立思考;意见或建议越多越好;可以补充和发表相同意见;大多数决策者往往寻求满意而不是最优方案。

(二)名义小组技术

由小组成员对有严重分歧的意见提出的全部备选方案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赞成人数最多的备选方案即为所要选择的方案。当然,管理者最后仍有权决定是接受还是拒绝这一方案。

(三)德尔菲法

德尔菲法,也称专家调查法,1946年由美国兰德公司创始实行。该方法是由企业组成一个专门的预测机构,其中包括若干专家和企业预测组织者,按照规定的程序,背靠背地征询专家对未来市场的意见或者判断,然后进行预测的方法。

其具体流程是:就一定问题发函给某些专家,请他们提出意见或看法。在不泄露决策人倾向和严格保密的条件下,将收到的专家答复意见加以综合整理,以不留姓名的方式将归纳后的结果寄回给专家,继续垂询意见。如此经过几轮的反复,直到意见趋于集中为止。由此可见,德尔菲法是一种利用函询形式进行的集体匿名思想交流过程。它有三个明显区别于其他专家预测方法的特点,即匿名性、多次反馈、小组的统计回答。

1.匿名性

因为采用这种方法时所有专家组成员不直接见面,只是通过函件交流,这样就可以消除权威的影响。这是该方法的主要特征。匿名是德尔菲法的极其重要的特点,从事预测的专家彼此互不知道其他有哪些人参加预测,他们是在完全匿名的情况下交流思想的。后来改进的德尔菲法允许专家开会进行专题讨论。

2.反馈性

该方法需要经过3~4轮的信息反馈,在每次反馈中使调查组和专家组都可以进行深入研究,使得最终结果基本能够反映专家的基本想法和对信息的认识,所以结果较为客观、可信。小组成员的交流是通过回答组织者的问题来实现的,一般要经过若干轮反馈才能完成预测。

3.统计性

最典型的小组预测结果是反映多数人的观点,少数派的观点至多概括地提及一下,但是这并没有表示出小组的不同意见的状况。而统计回答却不是这样,它报告1个中位数和2个四分点,其中一半落在2个四分点之内,一半落在2个四分点之外。这样,每种观点都包括在这样的统计中,避免了专家会议法只反映多数人观点的缺点。

(四)征询法

征询法是指要求被征询意见的人,事先不接触、事后接触的一种决策方法。将被征询意见的人编成组。开始时,在不接触、不产生相互影响的条件下让他们分别用书面方式提问题,提建议,或回答所提问题;然后,由组织者将每个人的书面材料整理成汇编材料发给每个参与者,公布时只有汇编的各种意见,并无具体人名;每个参与者可以针对汇编的各种意见毫无顾虑地发表意见,并修订自己的意见;也可以将大家的意见再进行汇编与反馈,进行多轮征询;最后,把大家趋于一致的成熟意见集中起来,作出决策。

(五)方案前提分析法

有些决策的问题,如何进行决策主要取决于其方案的前提假设条件。方案是否正确,关键看它的前提假设是否成立。采用这种方法时,组织者让与会者只分析讨论方案的前提能否成立,据此判定决策方案。

(六)“哥顿法”

“哥顿法”又称“提喻法”,是由美国人哥顿于1964年提出的一种价值工程“方案创造”方法。该方法采取讨论会的方式进行“方案创造”。先由会议主持人把决策问题向会议成员作笼统的介绍,然后由会议成员(即专家成员)海阔天空地讨论解决方案;当会议进行到适当时机,决策者将决策的具体问题展示给小组成员,使小组成员的讨论进一步深化,最后由决策者吸收讨论结果,进行决策。

“哥顿法”的特点是:会议主持人并不把要解决的问题立即告诉大家,只是抽象地介绍功能方面的问题,要求大家敞开思路为解决这一功能问题提出各种设想。例如,要研制一种新型割稻机,而只提出如何把东西割断和分开,大家围绕这一问题提方案。

“哥顿法”有两个基本观点:

(1)“变陌生为熟悉”,即运用熟悉的方法处理陌生的问题。

(2)“变熟悉为陌生”,即运用陌生的方法处理熟悉的问题。该法能避免思维定式,使大家跳出框框去思考,充分发挥群体智慧,以达到方案创新的目的。

“哥顿法”与“头脑风暴法”的区别是:

(1)“哥顿法”只希望产生唯一的解决问题的设想。

(2)“哥顿法”允许互相争论。

(3)“哥顿法”开会时间较长,气氛也比较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