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篮灯舞
陆丽萍
陆丽萍(1959.12—),浦东新区曹路人。曹路镇文化服务中心图书馆退休职工。2012年被任命为上海市级非遗项目《传统舞蹈·花篮灯舞》代表性传承人。
花篮灯舞起源于200多年前的道教祭祀仪式,属道场法事《九幽灯》中的穿灯一节,又名“大穿灯”。它曾流传于浦东新区洋泾、高桥、曹路、合庆、 川沙等镇,而以曹路尤甚。后由龚路乡道教艺人薛肇南(1914年生)及顾路乡道教艺人冯炳魁(1922年生)逐渐向“戏”作改变。经薛肇南修饰、充实,改进了一些舞蹈动作,成为八个姑娘每人一手执花灯,一手持手帕,以戏曲旦步为基本步法,围绕着地上表示东南西北方向的四盏花灯,穿插出各种图形的民间舞蹈。这样,花篮灯舞便广为流传开来。1956年,薛肇南、冯炳魁、冯菊初等道教艺人受党的“双百”方针鼓舞,将道教“穿灯”改编成“穿灯舞”。1957年赴北京参加全国第二届民间音乐舞蹈会演,获创作、表演优秀奖。全体演职人员在怀仁堂受到了周恩来、朱德、董必武、彭真、粟裕等中央领导的接见。后来,年幼的陆丽萍听当年在怀仁堂演出的演员讲起那段经历,让身为曹路人的陆丽萍向往不已,期待着能有一天也跳着花篮灯舞站在如此高的舞台上。
1978年,川沙文化馆老师和薛肇南等欲通过龚路文艺工厂对花篮灯舞进行新的诠释。此时19岁的陆丽萍正是龚路文艺工厂的文艺骨干分子,工作之余常常参加文艺工厂的表演唱排练和演出。婀娜的身材、出众的外貌、对文艺的热爱,一眼就被川沙文化馆老师和薛肇南选中,觉得是演绎花篮灯舞的不二人选。一天天紧张的排练,汗水与泪水的交织,最终呈现了一出不一样的花篮灯舞。同年,花篮灯舞参加了上海市民间音乐舞蹈汇演,一举获得好评。1991年,《花篮灯舞》参加川沙县春节慰问演出时,时任上海市委书记、市长的朱镕基和川沙县委书记孟建柱等领导观看演出并亲自接见了全体演员,与大家合影留念。陆丽萍想都不敢想,作为一个花篮灯舞演员,竟然有机会和上海最高领导人见面!至今那张令她引以为豪的照片她还保存在橱窗里。
就这样,陆丽萍一跳 就是30多年。在30多年里,花篮灯舞经历了六次复排的沿革,陆丽萍也从花篮灯舞的“小演员”变成了传承人“陆老师”,收授中、青、幼徒弟近百人。说起30余年与花篮灯舞的情缘,陆丽萍说:“起初对花篮灯舞的仰视变成了我一个曹路人责无旁贷的责任。花篮灯舞不仅仅是一种艺术展示,更是对过去历史的一种放映。”
2014年12月陆丽萍退休,但她并不甘于清闲的日子,主动请缨继续致力于花篮灯舞的传承和辅导工作。于是,无论严寒还是酷暑,陆丽萍总忙碌于龚路幼儿园、顾路镇中心小学、金海文化艺术中心三个传习班。陆丽萍所传授的中、青、幼三支传承队伍多次代表曹路参加了浦东新区各类文艺汇演及镇文艺节目下乡巡演,并多次在浦东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和三林庙会上进行展演。陆丽萍以她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作为非遗文化传承人“传、帮、带”的作用,为传承传统文化而默默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