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防御的优点
防御的目的是据守,即占据一定的地理位置等优势来防守敌人的进攻。通常,就同一支军队的防御和进攻,据守更加容易。原因有以下两点:
首先,防御方所能利用的时间远多于进攻方,进攻方由于判断失误、估计错误或恐惧迟疑而浪费的时间,都归于防御方,使其能坐收渔利。
其次,防御方可以抢先占据有利地势。这也是其可以优先享用的利益。
正是因为这一优势,普鲁士未得以在七年战争中免遭覆灭。同时,这一优势在其他含有防御性质的领域,尤其是法律诉讼中也同样有效。拉丁谚语“占有者得利”已明确肯定了这一点。
阐明了以上概念,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说明防御本身。
在战术范围内,让敌人主动进攻,等待敌人进入我方阵地的战斗都是防御战斗。我方可以利用待敌之利和地形之利打击敌人。从战略上来说于阵地变成了战区甚至变成了整个国家,战斗变成了战局甚至变成了整个战争。但是在这两种情况下,防御始终不变,就像在战术上那样。
我们已经证明,防御比进攻容易。但凡事都具有两面性,在战争态度方面,防御的目的——据守是消极的;相反,进攻的目的——占领却是积极的,它可以起到增加军队的作战手段,鼓舞士气的效果,据守却没有。
因此,对防御更加准确的表达应该是,就作战形式而言,防御比进攻更具优势,这就是我们的讨论所要得出的结论,但它与舆论的导向背道而驰。它隐藏在事物的本性中,已由经验确认。这更加证明了仅从表面看问题的人在概念和逻辑上犯的错误。
防御虽然更具优势,但它带有消极目的,这使它的使用范围限制在因羸弱而迫不得已时。一旦军队力量强大到足以实现进攻,就必须立即放弃防御。而战争的一般进程,即以防御开始,以进攻结束,同样说明这一问题。(https://www.daowen.com)
在战争初期,防御方能够利用其优势取得胜利,以此带来有利的兵力对比,进而实现进攻。但如果单纯将防御作为最终目的,就与战争的概念完全相背。如果防御仅仅为了抵御敌人进攻,而无反攻意图,是十分荒谬的。
当然,会有相当一部分人为了证实防御方的终极目的只是防御而不反攻,举出许多实战例子。这样的论辩未尝不可,但人们显然忽略了一点,即采取防御战术是大的战争环境的一部分,是战略的一方面。他们用来证明相反情况的这些例子,必须归于一类:在这样的战争中,还没有达到反攻的条件。
在七年战争中,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大帝在战争的最后三年,都未曾想过要进攻,他甚至只是将进攻作为一个较好的防御手段。而他作出这样的战略考虑,恰是受当时的政治环境所迫。因此在全面考察这一防御案例时,可以发现腓特烈大帝的整个防御战略的基础仍是反攻。同时也应该正视这一事实:绝佳的反攻时机直到最后也没有到来。缔结和约在所难免证实了这一点。奥地利政府认识到:敌我力量之间的悬殊使缔结和约在所难免。奥地利应该庆幸,俄国、瑞典的军队牵制住了普鲁士的一部分兵力,否则腓特烈大帝定会在波西米亚和摩拉维亚摧毁奥军。
远征埃及
为了与英国争夺欧洲霸权,法国督政府派遣时任新英吉利军团司令的拿破仑远征由英国通往印度的必经之地埃及(处于奥斯曼帝国的统治之下),以阻碍英国和东印度之间的贸易。1798年5月19日,拿破仑率领一支由2.5万名步兵、3000名骑兵、3000名炮兵和工兵的远征队从军港土伦港出发,向埃及进发。一路上,拿破仑的远征军得以躲过英国的皇家海军,先后占领了地中海上的马耳他岛和埃及的亚历山大港,于7月登陆埃及。
通过以上的讨论,我们明确了防御的概念及其限定。那么,回到我们此前的断言,即防御是一种较强的作战形式。
其实只需仔细比较进攻和防御,上述论点便很清楚。
如果说进攻是一种较强的作战形式,那么防御这种作战方式就根本没有存在的理由,因为它只有消极的目的;或者双方都想进攻,那么防御也是不存在的。相对于防御,进攻所要承受的风险、付出的代价都是较大的,但是这与它获得的利益成正比。战争中,谁认为自己的力量是够强大,完全可以采取进攻这种较弱的作战形式,谁就可以获得较大利益。反之,谁认为自己力量过弱,只能争取较少的目的,谁就可以利用防御这种较强的作战形式来帮助自己取胜。纵观历史,没有一位统帅会让较强的军队固守在一个战区内防御,而让较弱的军队在另一个战区进攻。因此,我们可以充分证明,即使最喜欢进攻的统帅,也仍然会认为防御是较强的作战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