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类型的选择

1.内容类型的选择

传播学有言,信息必须要有一个接收端。在动画立项的过程中,我们的首要问题就是:这部动画要做给谁看?

动画的类型众多,在做大决策之前,直接用作品类型进行市场划分不利于梳理逻辑结构。在这里,我更推荐使用年龄段对受众进行划分。个人的划分经验如下:

0—4 岁,低幼,例如《花园宝宝》。

4—8 岁,儿童,例如《熊出没》《喜羊羊》,各类玩具片。

8—12 岁,少儿,分化阶段,有人离开动画,有人继续保持儿童的收视习惯,综艺、游戏都开始进入娱乐生活,占用大比例时间。

12—18 岁,少年(继续观看动画的人群),是网络播出的动画番剧的主要受众。

18—24 岁,青年,是院线动画电影的主要观众,例如《大圣归来》。

不同的年龄段与不同类型的动画内容结合,理论上可以有千百种组合,而在同行们多年的探索和中国市场的反馈下,一些行之有效的黄金组合已经形成,比如4—8 岁的玩具片,又或者12—18 岁的漫画改编网络动画(已不适合结合玩具产品做内容),等等。

在确认了年龄段之后,动画内容有一半将取决于团队的能力,而剩下的一半就取决于我们做项目决策的第二个维度:盈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