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 中国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及管理模式与国外差距分析

1.4.3 中国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及管理模式与国外差距分析

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和管理模式优化是一个不断进步和发展的过程,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在积极的推进其处置技术应用和管理能力的提升,如美国、英国、约旦、埃及、韩国、土耳其、巴西、蒙古、希腊和印度等。

发达国家已经逐渐以非焚烧技术替代焚烧技术,又如焚烧烟气的二噁英排放标准,国际上多数国家采用了0.1~0.5 ng TEQ/Nm3排放指标。结合西方国家的经验,非焚烧处理技术所体现出的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低、处置后产生的残渣不具有危险特性以及不排放二噁英等优点。然而,从医疗废物非焚烧处理技术应用模式来看,非焚烧处理技术不能处置所有的医疗废物,如高温蒸汽、微波和化学消毒等,仅能处置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部分病理性废物,而化学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则不适用于非焚烧处理技术。因此,如果分类和处置管理不当,医疗废物所存在的感染性问题不易彻底消除。另外,医疗废物非焚烧处理过程中还会产生恶臭、VOCs和粉尘等二次污染物,处置过程中还会产生残液和废水等,其处置过程中的污染控制问题不容忽视。因此,国外生产的医疗废物非焚烧处理设施都配备了较为完善的恶臭和VOCs污染控制系统,并通过自动化控制,实现医疗废物处置过程安全管理。另外,非焚烧处理技术应用和管理不当,也会对人体健康和周围环境带来潜在风险,如会产生恶臭和VOCs等大气污染,处理不当仍然会产生疾病传播。

对医疗废物非焚烧处理设施而言,医疗废物的化学和热动力学等特性决定了采用技术的系统配置和单元设计、设施运行条件以及后续的废气处理系统和废水/废液处理系统的配置,决定了温度和消毒时间等参数。因此,在选择医疗废物非焚烧系统和设计时要充分分析和考虑废物的类型和性质,合理的选用高效经济的处理装置,并根据处理量和处理要求确定合适的设计参数和工艺参数,保证医疗废物非焚烧时的灭菌效率。反过来说,要确定一套设施是否达标排放,是否确保对特定废物处置类型的适用性,就需要结合废物的特性和设施的工况进行系统的评价。性能测试作为一种综合性的设施性能评价方法,国外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领域获得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实际上,要进行科学系统的考证一套非焚烧设施的性能,就必须结合非焚烧设施的特性进行,全面考证一套设施的安全性能,要从废物特性、设施工况性能、污染物排放性能以及设施运行参数相结合的全过程的设施性能测试和评价方法。

尽管中国已基本建立了有效医疗废物管理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并建设了大量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但中国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尚未建立起全过程管理体系,存在医疗废物管理操作性不强、安全性不够,污染物排放控制难度大等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现行医疗废物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现行管理体系未体现医疗废物生命周期和全过程管理的实际需求,如对医疗废物源头减量考虑不足,不利于减少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分类未能考虑与末端处置技术间的衔接;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规范不具体;设施运行和监督管理方面缺乏科学的方法和手段。上述问题的存在,有待从技术管理体系完善角度科学分析和诊断,推进可持续的医疗废物管理体系的建立。

2)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有待加强

医疗废物监督管理体系尚不完善,如医疗废物产生机构、监督管理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机构及相关机构的职权分工不够清晰,法律责任不够明确问题;设施建设完工试运行管理程序以及相应监测的可靠性、验收程序的可操作性还存在欠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监督管理还缺乏足够的依据,缺乏完整的执法监督体系,缺乏持续、全面、严格、规程性的监督管理手段,难以保证有效的监督管理等。如何基于医疗废物的产生以及后续处置技术的特点,推进医疗废物生命周期和全过程管理体系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方面的应用至关重要。

3)医疗废物处置技术应推进BAT/BEP理念

医疗废物处置技术难以满足未来国际社会对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的基本要求以及保护环境的需要,如在处置技术选择方面没有充分考虑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管理实践(BAT/BEP)理念;国内目前在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技术方面同满足履约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任何技术的选择和应用都应是建立在技术、管理、经济以及社会可接受性为一体的应用模式基础上才能奏效。

4)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排放标准有待提高

目前,中国焚烧烟气的二噁英排放标准为0.5 ng TEQ/Nm3,与国际上普遍采用POPs公约建议的0.1 ng TEQ/Nm3排放指标仍存在一定差距。另外,由于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操作能力和水平存在的差距,也造成处置设施排放的差异,如何从运行管理能力提升角度推进设施运行管理是确保处置达标的关键。

5)医疗废物源头的分类和减量有待与后期处置技术相衔接

中国医疗废物分类的指导思想是通过分类,科学地区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达到医疗废物减量化的目的;医疗废物经过合理的分类后,根据其材质和污染程度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无害化处置方式进行处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但是医疗废物的分类虽根据其卫生学特征和危害性分为五类,由于区域内医疗废物处置技术的单一,造成分类与处置脱节,未能体现分类的实际意义;且有些地区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理处置机构负责人员本身对分类的模糊认识导致要求医疗机构分类过多,大大增加了用于包装的高分子废物量。而就医疗废物非焚烧处理技术而言,仅能处理感染性废物、利器和一部分病理性废物,如将化学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纳入非焚烧处理设施则会带来环境风险。

6)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0年年初暴发的新冠疫情,暴露出我国医疗废物应急能力方面存在多方面的短板。一方面,全国生态环境管理系统的应急意识和应急思维普遍淡薄,各政府部门对迅速、高效抗击疫情的重要性、复杂性、严峻性和持久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基层普遍缺乏切实可行的医疗废物应急预案。加之应急设施、应急技术、转运车辆、应急操作人员等的匮乏,致使应急处置工作被动,应急管理“临时抱佛脚”,明显缺乏连续性、落地性。另一方面,我国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管理要求仍属空白。与专业处置设施相比,临时启用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在设施组成、功能、运行参数控制、自动控制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污染物排放缺乏监督性监测,污染隐患持有客观认识和分析。此外,我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是按照常态下医疗废物产生量设计的,未考虑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产生量急剧增加的情况。并且,与常态下相比较,疫情期间医疗废物中的无机废物增多、含水率增大等,后续处置难度增大。因此,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缺乏顶层设计、应急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应急处置技术力量短缺、应急处置监管能力不足等都是我国有待补齐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短板的根本原因。

7)医疗废物处置模式单一

“非典”疫情后,我国推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模式。一般情况下,一个地级市建立一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但是,由于数量少、位置偏、体量小等因素,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体系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容易被忽略。而且,在集中处置模式下,医疗废物不可避免地需要长距离运输,运输途中易发生散落、泄露,造成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的风险较大。在针对新冠疫情的相关个人及公共卫生防护以及医疗废物管理指导文件中,WHO提出在确保安全收集分类的前提下,推荐对涉疫情医疗废物进行就地处置。因此,在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的理念下,兼顾安全、健康和环保需求,可以将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分为高感染性医疗废物、传统医疗废物和混有高感染性的废物(如隔离病房的生活垃圾、被褥床单等)。为在最小范围最短时间内降低医疗废物的风险,可以通过采用非焚烧处理技术就地或就近灭活处理医疗废物,然后再集中焚烧处置。随着非焚烧处置技术和设备的发展,推行集中处置与就地处置相结合的医疗废物处置模式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