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 促进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多元化
1)建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医疗废物处置模式
目前,我国建立的是以行政区划为核心的医疗废物管理体系。医疗废物的处置经营许可归所在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且普遍只有一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边远地区或距当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较远的医疗卫生机构由于其地理位置偏僻、经济落后、分布不集中和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知识欠缺等因素,导致该类地区医疗废物处置分类隔离贮存不规范、转运频率低、贮存时间长、违规自行处置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
尤其在发生重大疫情期间,上述问题更加突出。由此造成环境风险、处置成本增加等方面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探索以城市为核心的医疗废物集中与分散式收集处置模式,是解决医疗废物管理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必由之路。在坚持实行集中处置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边远地区医疗废物的产生及分布特点,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现实需求,科学配套建设小型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减少长距离转运,开展就地、就近、及时处置,同时作为集中处置设施的适当补充。这些小型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应简单易行,如,采用非焚烧处理技术或者处理后安全填埋等,利用当地现有条件实现及时消除医疗废物的感染性的目的,减少其处置过程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此外,还可参考国际上推行的管理经验,对传染病医疗机构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或发生一定规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的数量徒增的医疗废物利用移动式可撬装处理设施进行就地、高效处理处置,也不失为一种可操作性强、环境风险较低、管理方便的区域性集中处置方式。
2)积极探索医疗废物协同处理处置经验
现行的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技术,尤其是非焚烧类,从适用范围来看,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焚烧处置设施基本可对所有种类的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而非焚烧类的处理设施,却无法对化学性、药物性以及部分病理性医疗废物进行有效处置。为此,以城市为单元,建立城市间的区域协同处置机制,利用不同处理处置工艺的互补性,将不能处置的医疗废物种类转移至相对较近的市级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可为解决当地全种类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问题提供条件。同时,在具有富余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的相邻城市或省份间建立跨区域协同处置机制,也是有效应对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需要的一种积极有效的举措。
医疗废物处置行业研究文献表明,全国的医疗废物热值高于4 500 kJ/kg,水分>40%,可燃物以纸类、塑料类、棉纱类为主,适合焚烧技术进行处置。
基于此,国家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提出,可依次考虑将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工业炉窑等焚烧设施用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的应急处置。但应对这些非专业性的处置设施设置专用卸料区,并配置专用上料设备、清洗消毒设备等。当地政府可将上述环境效用相似的环境基础设施进行整合,统筹管理,以便应急时期第一时间相应处置需要。同时,也应在规划或实施医疗废物应急能力建设时,充分考虑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与后续处置设施(如,填埋场等)及应急处置设施(如,协同处置设施)的科学、合理布局,使各类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挥最大效用。
3)以智慧化管理手段推动医疗废物高水平管理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的在各个领域应用的不断深入,物联网技术在医疗废物管理实践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基于云端管理的医疗废物管理系统,综合应用物联网技术、移动终端技术、GIS、GPRS等技术,对医疗废物从产生、计量、交接、收集、批量出入库等环节实行动态监管,利用电子感应等物联网手段将所有过程的人工录入变为扫描或自动上传录入,实现物联网与信息化系统的融合联动,为医疗废物管理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通过这样的物联网管理手段,可对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各类医疗废弃物,如,医疗废物,生活垃圾以及可作为再生资源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等废物实现收集、贮存、销售、转运和处理处置等流程的再造,实行全程扫描记录,零输入,最大程度减少与防控废物交接过程中的卫生与环境风险。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其追溯性闭环式监管效果更加凸显。不仅能够对各类医疗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情况进行可视化管理,还可实现对实时数据、历史数据的分析、统计等功能,便于管理人员依据数据动向,进行纵向、横向比较,辅助管理实践和决策。
此外,建设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数据互联共享,并设置不同的管理权限,根据不同职能部门的工作需要和按照不同的工作范围享有的资源进行访问控制等。
据大量的案例分析显示,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目前还在提高医疗废物收集交接效率,节约人工成本;增加医疗废物处理计费的透明度,避免处置单位与医疗机构之间对重量或数量上的不一致问题;减少各类纸质登记和档案记录,节省大量的物资耗费等方面,被广泛认可。
医疗废物的信息化管理进程仍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中,其必将为现代化的医疗废物管理提供更加高效、精准化的操作平台发挥更加广阔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