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2 医疗废物应急管理的发展需求

8.6.2 医疗废物应急管理的发展需求

1)应急处理应与安全处置并重

应急处理应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相结合,医疗废物应急处理不能简单满足于一时的应急之需,而放弃安全处置目标的要求。不能抱有“一烧了之,万事大吉”的思想,而忽略其他可行技术的应用;忽略二次污染仍然存在的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威胁和环境安全的隐患。应急处理采取的措施不能违背国家确立的医疗废物处理的有关基本原则和要求,不能颠倒技术发展的趋势,应急设施的运用要与规划项目的实施充分衔接,不能形成“两张皮”。应充分吸取“非典”应急设施建设的教训,超前和统筹考虑当前移动式设施在完成应急处理任务后的出路问题。可以考虑转为固定式设施,或者继续作为移动式设施,在边远和集中处理设施收集困难的地方继续发挥处理作用,或者由国家统一收回、统一调度,避免在应急完成后面临淘汰和资金浪费的问题。

2)加快各省危险废物应急网络建设

《规划》确定的以地级城市为单位建设集中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是一个城市医疗废物处置的基本保证,“5·12”地震受灾范围内的大多数地市都没有及时完成《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导致灾难发生后的被动局面。所以必须以此次事件为教训,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尽快完成规划建设任务。

《规划》中确定建立国家和31个省级危险废物登记交换及事故应急网络,该网络将负责协调、管理辖区内危险废物转移、交换、运输和处置等活动,承担危险废物事故应急处理以及指挥协调工作。由此可见,该网络的建设是事故应急最主要的保障,前期可以选取示范省份尽快启动网络建设,之后逐步扩大到全国范围。

3)推进全国医疗废物应急处理系统建设

《规划》的实施为实现我国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目标迈出了历史性的重要一步,但《规划》本身并不能覆盖所有问题,在灾害面前暴露出我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的缺失和不完善。把“5·12”地震救灾工作作为我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的起点,全面分析我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启动应急预备的编制。特别是要把解决应急工作机制放在突出位置上,通过区域示范和带动,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跨区域、跨设施的协调处置机制。启动分散式设施的建设,在满足大集中原则的前提下,解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难以覆盖边远地区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问题。

4)开展医疗废物应急处理调控和储备能力建设

以移动式医疗废物集成处理系统建设为重点,建立国家级别或者区域级别的应急储备能力建设是非常重要的,有利于紧急情况发生后的尽快调度,以满足应急之需。建议对包括地震在内的各种灾难和紧急情况下医疗废物处理的需要进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应急情况下对处理系统的需求,明确功能单元配置的特殊性,进一步处理好车辆和处理系统的集成衔接。将应急储备能力建设与正常能力建设相结合。我国偏远地区和交通运输不便利的地方急需建立移动式的处理系统,可采取完全可移动的小型处理系统(处理能力在每日数百千克左右)和半移动式的处理系统(处理能力在1~2 t/d)相结合,平时半移动式的处理系统可以固定安置在较大的医疗机构内部,单独配置小型收集车辆对周边城区的医疗废物进行定时清运,紧急情况下全套系统迅速安装在移动车上,快速转移到急需的地方,形成可移动式的处理系统。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设计移动式设施的布点、处理能力和运行机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设施在应急情况发生时,由国家或者区域进行统一调配,迅速转化成应急处理能力,前往最需要的地方开展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