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医疗废物信息化监管的必要性
医疗废物(HW01)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和感染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存在极大的威胁。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医疗废物具有较强的空间污染、急性传播和潜伏性污染等特征,如不加强管理,随意丢弃将对环境和人类身体健康产生极大危害。因此,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工作是关系到一个城市环境安全的重要工作,尤其是在现阶段最严环保政策形势下尤为重要。然而目前医疗废物在收集、处置和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也发生了一些流失倒卖案件。如大部分医疗机构和处置单位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交接环节采用手工登记、人工交接方式,耗时耗力、效率低下,从而导致统计管理不及时,发生流失不容易追溯;监督部门的监管方式大部分也是采用现场上门检查、手工统计,其管理难度大,存在监管漏洞。
近年来,国家各级管理部门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视,国家卫健委发布了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审计部门连续专项审计,还强调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要加大力度对医疗废物进行监管,严防医疗废物流失。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快速提升,医疗技术快速成熟,医疗机构也日益增多,伴随而来的是医疗废物产生量越来越多,监管难度越来越大。
为此,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发改委等10部委于2020年2月24日发布了《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实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建立的医疗废物信息化监管平台,覆盖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贮存点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实现了信息互通共享。卫生健康部门能够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汇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产生、转移或自行处置情况。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公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行政审批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名单、处置种类和联系方式等。通过上述方案,构建起医疗废物数据监管闭环体系,实现医疗废物在线追溯和监测留痕的接轨,以及废物全过程、无死角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