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模式的构建及发展
从20世纪50年代起,医疗废物处置已经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和其他有害物质。因此,如果对医疗废物疏于管理,它势必会成为疾病的传染源。不仅医务人员、患者会面临感染的危险,一旦这些医疗废物流散到社会,甚至对整个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以前我国缺乏完整的医疗废物管理体系,医疗废物管理明显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越来越认识到了医疗废物处理对控制感染的重要性,相继颁发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第36号令),标志着我国医疗废物管理正式步入法制化轨道。
不同发展阶段对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的要求有所不同,10多年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经历了不断完善的过程。2004年印发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提出2006年年底前医疗废物基本实现安全处置。实际上2010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才基本建立。2012年发布的《“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提出城市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该规划的实施推动城市建成区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进一步完善。据统计,2014年,我国大中城市医疗废物产生量62.2万t,处置量60.7万t,处置率为97.5%,大部分城市已经建立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范围向农村地区延伸,同时要求加强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提出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的要求,“十三五”期间农村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新冠疫情发生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得到大力推进,疫情期间印发的《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医疗废物治理的目标,我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将迎来新一轮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