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 医疗废物处置污染防治的出发点

8.1.1 医疗废物处置污染防治的出发点

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划建设方面,中国实施了集中处置、合理布局的总体思路。实施了以设区市为规划单元的建设思路,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在合理运输半径内接纳处置辖区内所有县城的医疗废物,一般情况下不提倡、不允许医院分散处置。另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在以地级城市为单位进行建设的基础上,鼓励交通发达、城镇密集地区的城市联合建设、共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同时,危险废物设施和医疗废物设施应统筹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要一并处理所在城市产生的医疗废物;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县级以上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并逐步覆盖到建制镇,争取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人口50万以上的县(市)或医疗废物日收集处置量在5 t以上的县级地区,建设以焚烧、高温蒸汽等为主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对于偏远基层地区,鼓励通过采用医疗废物移动处置和预处理设施,实现医疗废物就地处置。

就焚烧技术而言,焚烧在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方面具有较多优势。尽管焚烧可以实现废物的无害化、减量化,乃至资源化,但是焚烧也有其局限性,即焚烧过程排放的尾气会产生环境污染,尤其是焚烧过程产生二噁英作为POPs物质纳入国际公约所控制的范畴,再加上如焚烧过程难控制、运行管理过程复杂,监测手段不足等,给设施运行以及环境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管带来了较多困难。

就非焚烧处理技术而言,最初是作为焚烧替代技术而提出,并提出新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鼓励采用替代技术。但采用非焚烧处理技术处置医疗废物时也要注意污染防治问题,不仅要综合考虑医疗废物的处理类型、细菌灭活效率、技术可靠性、自动化水平、环境排放物和环境影响、职业安全与健康等基本因素,还要考虑政策法规的认可程度、公众的接受程度、处理空间的要求和选址、配套公共设施及安装要求等基础因素,以确保非焚烧处理技术应用的实效性。因此,在非焚烧处理技术应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三方面:①要将非焚烧处理技术不能处置的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在源头分类过程中分离出去,采用其他合适方式进行管理和处置;②要严格控制非焚烧处理过程中的工艺参数控制以及处理效果检测,确保经非焚烧处理后的医疗废物能够达到国家相应标准以下,不再具有感染性;③经非焚烧处理后的医疗废物也要妥善管理,实施规范的填埋或焚烧处置,不能任意丢弃,否则还会有恢复到原有感染废物特性的可能。

经综合分析,国内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和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重末端控制,轻过程控制;重行政管理,轻技术管理;重工程建设,轻能力培养。致使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难以达到与其技术性能相配套的设施运行管理水平;而地方环保部门所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因缺乏对特定技术和设施的认识和了解,使监督管理人员难以摸清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内容以及相应的监督管理方法。上述问题的存在为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带来隐患。

实际上,就政府监管部门而言,要实现完全连续监控废物管理设施,并能随时发现各种违规行为是很难的。但是,良好的医疗废物管理模式能更好地促进设施运行企业的环境行为,促使其积极地参与危险废物的管理,实现医疗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目标。即通过采取优先措施,结合具体工艺和技术特点,从污染控制角度出发,全面理清医疗废物处置过程的关键问题,全面推进生命周期和全过程管理理念,使设施运营者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使环境监督管理人员做到监督管理过程有章可循;使公众知道政府和设施运营单位是如何确保环保设施规范化及达标运行的。而上述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管理重点问题的认识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